閃文書庫

第78章 論滋味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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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獵物放血,之前也一直在做。

除非是捕獵過程中,直接死掉,來不及做的。

徐真每次殺雞,都是薅著雞冠,令雞頭後仰,與雞身一併捏在左手裡。這樣雞的脖子,就會凸顯出來,方便下刀。

右手握刀,稍稍割一下,不用將腦袋直接斬去。砍飛腦袋,那是陸沉沉的慣常做法,喪屍頭沒人想吃,砍了也就砍了,雞頭不行,浪費可恥。

仲黎黎剛開始跟徐真學殺雞,還有點不適應。

因為割完脖子,就會直接將雞扔地上。

雞不會立即死去,而是耷拉著腦袋,詐屍一般,突兀在地上一跳一跳。沒什麼規律,更像是神經沒有死透,條件反射般蹦跳,比較詭異。

這蹦跳的過程,也就是放血的過程。

雞血甩的滿地都是。

因為獵物的血太少,大家也不曾想起,將血儲存起來。

畢竟也是食物。

徐真尚在思索著晚餐的事,其他人已忙碌起別的事。

與前次分割羊肉和蛇肉不同,那是直接將皮扒了,豬則是去毛即可。羊皮與蛇皮留著,可以製作些東西,豬皮則更適合當食物。

這也是件繁瑣的事。

“老蔣,怎麼搞?”

“用火燒一下?”

“靠譜麼,有點不好控制呀。”

“那就傳統方法,用開水燙,然後上刀刮。”

燒水比較簡單,鍋被徐真背來了,加滿水放灶上大火燒就行。

但容器有點難找。

平日殺個雞,宰只鴨,水燒開了,直接扔鍋裡拔毛。或者尋個盆,開水倒裡面也行。但這野豬體型巨大,一鍋盛不下。

以前鄉下殺豬,有那種特別長,特別寬的不鏽鋼盆,丟裡面正好。那盆平日還可以用來洗衣服,或者洗澡。

現在卻不知去哪找。

簡單點的方法,是先切開,分成幾塊,輪流扔裡面去毛。

張文書嫌麻煩,沒同意。

後來想了個辦法。

先挖出個坑,底下用石子鋪平,然後以外出時常攜帶的防水帆布覆蓋整個坑。野豬丟在坑中,加水,待會兒把水燒熱就行。

需要的熱水較多,所以兩種加熱方法同時進行。

一種是徐真在做的,灶臺上燒了整整一鍋的水;另一種,則是陸永強在忙活,他在邊上燒了很多石頭。

擔心石頭少了不夠用,灶臺底下,燻臘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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