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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不同了,銀行搶劫也和過去不一樣了。”年邁的山姆醫生說話間喝光了杯中的白蘭地,“如今的劫匪把字條遞給櫃檯出納,後者則取出一沓鈔票交給對方。劫匪大搖大擺地走出銀行,被自動攝像機拍下了長相,到了當天晚上,他的尊容就上了地方新聞。大部分的案件裡,甚至沒有人見到槍。想當年,我還在北山鎮執業當醫生的時候,和現在完全是兩碼事。當時趕上大蕭條,正是約翰·迪林格①、美少年弗洛伊德和娃娃臉尼爾森橫行天下的時代,更別說波尼和克萊德了。那些人從來不用遞小字條,霰彈槍和托米槍②就是他們說話的傢伙。”
①John Dillinger,美國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名噪一時的傳奇人物,犯下了多宗銀行劫案,也是聯邦調查局當時的頭號敵人。
②TommyGun,又稱湯普森衝鋒槍,以美國湯普森將軍命名,但實際上是由美國人佩思和奧克霍夫設計的。
故事發生在一九三五年的春天,距離四月二十一日的復活節還有好幾周。自從我的護士愛玻要和一個緬因州的度假村老闆結婚,我的診所就一直缺個幫手,復活節那天,我給愛玻掛了個長途電話,向她講述了這件不可思議的事,她的臨時替代者也因此離開了診所。也許我私底下希望她能回來幫一到兩週的忙,但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她的婚禮將在復活節之後的週六舉行,只剩下不到三週的時間,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中。
“你遇到的麻煩可真令我擔心,山姆,”她在電話另一頭安慰我,“我希望自己能為你做些什麼,但是婚禮的各種事情把我們弄得頭暈眼花的。你會來參加的,對吧?”
“那當然,”我信誓旦旦地說,“我準到。”
“希望你在那之前找到新的護士。”
辦公室少了助手,我自己就得為不少日常的瑣事分神。其中之一就是診所的財務。那個週一的信件裡寄來不少支票,可把我樂壞了,看來上週寄出去的賬單都有了回應。我打算立即把這些錢存進銀行,這樣我就有足夠的錢支付診所開銷和公寓的房租了。要是找到新的護士,預算裡還得增加她的薪水。
我的辦公場所位於聖徒紀念醫院的翼樓,離鎮上不遠。愛玻在的時候,我喜歡輕快地步行到銀行。但現在不同了,如果我不在辦公室,就沒人接電話了。所以我開著紅色的梅塞德斯——我唯一的奢侈品——去了北山鎮。
我將車停在農商銀行對面的馬路上。
“你好啊,醫生。車子開起來感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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