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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昂尼向他們講述了他母親的死。
她要拿化妝品。萊昂尼拿著鏡子。
“這要花一個小時。”她說。
粉底霜、粉餅、眉筆、睫毛膏、唇線筆、口紅、腮紅。她很慢,手總是抖,但結果還不錯。
“沒用一個小時。”萊昂尼說。
她說是沒用,她不是那個意思。
她說的是死。
他問過她要不要他去叫父親。他的父親,也就是她的丈夫,她的牧師。
她說為什麼。
她只是差五分鐘了,她自己預測。
他們坐在房子後面—洛娜和布倫登的房子—在一個小平臺上,與巴拉德灣和格雷角的燈兩相對望。布倫登起身把灑水器挪到另一片草地上。
洛娜只是幾個月前才見到萊昂尼的母親。一個嬌小的白髮女人,勇敢又富有魅力,她從落基山脈的一個鎮來到溫哥華,來看法國喜劇巡演。萊昂尼讓洛娜和他們一起去。演出結束後,萊昂尼正展開她的藍色天鵝絨斗篷,他母親對洛娜說:“我很高興見到我兒子的‘belle amie’[1]。”
“別那麼誇張地用法語。”萊昂尼說。
洛娜甚至搞不太懂那是什麼意思。“belle amie”。漂亮的朋友?情婦?
萊昂尼越過母親的頭頂,對她揚了揚眉毛。彷彿在說,不管她說什麼,都不是我的錯。
萊昂尼在大學曾經是布倫登的學生。天生奇才,十六歲,是布倫登所見過的學生中最聰明的數學天才了。洛娜事後想布倫登是不是在誇大其詞,因為他對有天賦的學生有種不同尋常的慷慨。另外的原因就是事情發展的方式。布倫登背棄了整個愛爾蘭的一套—家庭、天主教會和傷感的歌曲—但卻對悲劇故事情有獨鍾。毫無疑問,在光鮮燦爛的開端之後,萊昂尼經歷了某種崩潰,不得不住院治療,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了。直到布倫登在超市裡遇到他,發現他就住在離自己還不到一英里遠的地方,就在溫哥華北部。他完全放棄了數學,在英國國教教堂的出版社工作。
“來看看我們吧。”布倫登說。他覺得萊昂尼看起來有些襤褸和孤獨。“來見見我的妻子。”
他很高興現在有家了,可以請人們來做客了。
“我當時不知道你會是什麼樣子,”萊昂尼對洛娜敘述時說,“我以為你會很可怕。”
“噢,”洛娜說,“為什麼?”
“我不知道。妻子們都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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