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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俱賣給我。”
“那我怎麼辦?”
我們半玩笑、半認真地討論了這個問題。我說了一些動聽的話,類似“為了紀念芙頌,我要在這個家裡做一些事情”。我也談到了內希貝姑媽獨自一人在這個家裡不會幸福的話題。我還說如果願意,內希貝姑媽可以永遠不離開這個家。內希貝姑媽聽到“獨自一人”後哭了一會兒。我告訴她,我在尼相塔什,在他們原來住的庫於魯·鮑斯坦街上為她找到了一套很好的單元房。
“在哪棟樓裡?”她問。
一個月後,我在庫於魯·鮑斯坦街上最好的地方,在他們以前住的那套房子的前面一點(就在那個曾經對芙頌動手動腳的卑鄙·大叔雜貨鋪的正對面),為內希貝姑媽買下了一套大房子。內希貝姑媽則把楚庫爾主麻的房子,連同一層和房子裡面的所有傢俱給了我。那個為芙頌打離婚官司的律師朋友建議我去為傢俱做一個公證,我照辦了。
內希貝姑媽一點也不著急搬去尼相塔什的新房子。在我的資助下,她像一個慢慢準備嫁妝的年輕姑娘那樣為新家買傢俱,裝電燈,但每次見我她都會笑著說,她永遠無法離開楚庫爾主麻的家。
她總是說:“凱末爾,我的兒子,我放不下這個家、我的回憶,我們怎麼辦?”
我就對她說:“那麼,內希貝姑媽,我們就把這個家變成一個展示我們回憶的地方。”
因為我出去的時間越來越長,因此我也更少見到她了。我不斷去旅行,是因為我還不完全清楚該如何處理那個家、傢俱和芙頌的所有那些我甚至不忍心看的東西。
我對巴黎的第一次拜訪,為我以後的旅行提供了經驗。每到一個新城市,我都會先去一個早在伊斯坦布林訂好,靠近市中心、老的但舒適的酒店住下,隨後我會根據事先從書籍、旅遊指南上掌握的資訊,像一個認真完成作業的好學生那樣,不慌不忙、一個不落地去逛遍城市裡的每一個重要博物館。我去跳蚤市場、賣各種小玩意和擺設的小店、古玩店轉悠,買下和我在凱斯金家看到的一模一樣的鹽瓶、菸缸、開瓶器,或是一樣我喜歡的東西。無論是在里約熱內盧,還是在漢堡、巴庫、東京,或是里斯本,無論我在哪裡,到了晚飯的鐘點,我都會去偏遠的街區、后街走很長時間,我希望能夠透過開著的窗戶,看到房子的裡面,看見那些坐在電視機前吃飯的家庭。就像在芙頌他們家那樣,我希望能夠看見在廚房裡做飯的母親、孩子、父親、年輕的已婚女人和讓人失望的丈夫,甚至是愛上這家女孩的遠房富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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