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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爱自己的表妹,爱到比贾宝玉爱林黛玉还爱,然后表妹去世哭得跟鬼似的。然后爱自己老婆,也是传诵千古的诗篇,“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他是一个大才子,我要说尤其是一个会写歌的人,大家知道那些词牌其实都是唱出来的,尤其是苏轼爱写的这个《蝶恋花》,据我考证是非常好听的小调曲,因为它全是仄声结尾。“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这看起来就是一个小调结尾的歌,而且是套曲。大家听那个词牌,听着就像青楼里头唱的歌,那时候流行音乐是在青楼里的。《蝶恋花》是所有词牌里头传下来最多的,大概传下来好几万首,说明是一首非常好听的曲子,所以苏轼还会写歌,非常讨女孩喜欢。
这个传统一直传到今天,今天传到我们那时候,写歌还是讨女生喜欢的。但是今天不知道,今天听说有房子,是讨女生喜欢的,传了几千年的写歌传统没有了。
<h3>| “猫王”出生 |</h3>
讲到写歌了啊,“猫王”是不是写歌比苏轼写得好听呢?西方这个文字传统是很少的,没有多少伟大的光辉诗篇传下来,但是音乐的传统是非常伟大的。全世界流行音乐,一说到那些大腕,当然也有些英国的啊,英国这些大腕也是要到美国才红起来。美国是一个热血民族,爱写字的人都留在欧洲,这些热血的人都来了美国,所以说美国的流行音乐传统是非常深厚、非常广阔的,因为他囊括了世界各地来的人。
“猫王”影响了全世界的年轻人。戴蛤蟆镜、穿大喇叭裤,这个对于西方国家来说还算好,因为人家一直有时尚传统,只是说“猫王”来了,时尚变成了喇叭裤、蛤蟆镜。但是对于当时我们中国这代年轻人来说,简直就是开天辟地,因为那之前我们是封闭的,大家都得穿一样的衣服,全是灰的、蓝的、绿的,北京话叫“察蓝板绿”。那会儿突然一开放,第一波时尚就是“猫王”带来的,所以大家看到那个时候的人,包括我自己那时候都穿一尺宽的喇叭裤,裤脚特别宽,膝盖处特瘦。
“猫王”在美国,我觉得一个重大的影响就是他奠定了白人音乐里面重要的一个类型:摇滚乐。摇滚乐是白人流行乐史上最重要的类型,振聋发聩。这之前的流行音乐,大家都是抒情唱法,很不男人,“猫王”奠定了那种特别激扬的风格,变成那种很有男人劲、阳刚之气的调子,所以“猫王”特别招女人喜欢。
那时候男子三大美,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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