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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都是在恐懼和無知中長大的,他們對於白人的敬畏是旁人無法理解的,我們絕不敢向他們透露半點風聲。所以,我們三個人決定就靠我們自己搏上一次。
正如我之前所說的,我們晚上會被趕進船艙裡,艙門會被鎖住。所以,到時如何登上甲板就是我們需要解決的第一個難題。我想起我曾在船頭看到過甲板上倒扣的小船,我琢磨著能不能先藏在小船裡,反正有那麼多人被趕回船艙,沒人會注意到我們。於是我決定先試一下,看看到底可不可行。第二天晚飯之後,我趁沒人注意的時候躲進了小船裡面。我緊貼著甲板躺下,能從縫隙中看到四周走動的人,但外面的人看不到我。第二天一早,他們從船艙裡出來的時候,我悄悄鑽了出來,沒有人留意到我。事實證明,這方法不錯。
船長和大副都睡在前面的船艙裡。因為羅伯特是他們的下人,經常有機會出入那裡,所以我們很快就搞清楚了他們確切的鋪位。羅伯特還告訴我們,桌上一直都放著兩把手槍和一把彎刀。廚師睡在甲板的廚房裡面。所謂“廚房”,就像個裝著輪子的小屋,方便根據需要到處移動。船上只有六名水手,他們要麼睡在前甲板的船艙裡,要麼睡在繩索間的吊床上。
我們終於做好了一切部署。我和亞瑟負責溜進船長的房間把槍和彎刀拿走,然後儘可能快地制伏船長和大副;羅伯特負責放風,如果有水手從甲板進船艙,就用木棍制伏他;然後我們三個人會合。其他行動就要靠到時候見機行事了。如果我們能又快又順利地制伏那些船員,沒遇到什麼抵抗,我們就不開啟船艙的門;否則的話,我們就開啟船艙,讓奴隸都出來,製造混亂,並趁著大家還沒搞清楚狀況的時候搏一搏:要麼重獲自由,要麼把命搭上。如果能成功奪船,我就試試把船往北開,我們相信藉著風力會重回自由之地。
我記得那位大副叫柏迪,但奇怪的是,我對人名一向過耳不忘,現在卻怎麼也想不起來當時的船長叫什麼名字。我只記得船長身材矮小,舉止很有教養,總是腰桿挺直,看上去非常神氣也非常有膽識。如果他現在還活著,有機會看到這本書的話,他會驚訝地發現,原來還有這樣一件事沒有寫進1841年從里士滿到新奧爾良的那段航行日誌裡。
我們做好了所有的準備,只待時機成熟。但誰能料到,羅伯特突然病倒了。我們很快就得知,他得的是天花,而且情況不容樂觀。最終他在到達新奧爾良的四天前死了。有個船員用羅伯特自己的毯子把屍體裹好,腳部壓上了一塊大石,拖到艙口,用索具吊起來,然後把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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