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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可以免費看書了,但是隻能在書攤上看一看,又不能帶走,想做些摘抄都不可以,還是自己買的好,還不用隨時檢視父母會不會突然出現,招來不必要的懷疑,最重要的是囤書的感覺超級棒啊。
為了擴大財路,高小勝決定投稿給報紙和雜誌,期刊稿費是真的很高,一個短篇小說的稿費相當於普通人兩個月的工資,難以置信,難怪要搶著去文化局工作了,錢多事少還離家近。
口袋裡所剩無幾的錢都拿去買郵票了,為了不浪費這些郵票,高小勝只能在本子上打草稿。堅持每天寫三千字作為日常練習,傍晚出去遛彎收集素材,和大爺大媽嘮嘮嗑,聽聽街坊鄰居的家長裡短,和賣菜、賣水果的農民伯伯談談心。
一個月下來還像模像樣地寫了些故事出來,例如一個人拾金不昧反遭汙衊,最後真相大白,使人大快人心的故事。
反正什麼纏綿悱惻、情情愛愛的故事高小勝實在編不出來,母胎單身,寫出來的情感故事沒有情感。
“小芳,我們不合適,我和佩佩才是真愛,你能不能大方一點、善良一點,成全我們?”
“滾,老孃不是垃圾回收站,賤男給我去死”。
你說這還怎麼玩,所有的愛情故事,都變成女主一個人的奮鬥史。
不過這樣的情節應該也會有受眾的吧?
自己寫作的時候,高小勝可算是明白了為什麼有人說寫作是體力活了,好傢伙,有人看樂子,有人照鏡子。
真的非常之辛苦,本來字寫的還算不錯,但是全程需要手寫,並且為了給編輯留下好印象,得將每個字都寫得整整齊齊。
真的真的好想念自己的手機和電腦,寫完一遍,還得在信紙上謄一遍,心累程度五顆星,筆沒寫斷,手倒是快寫廢。
“啊!我真是萬萬沒想到自己還得來掙這份錢啊”。高小勝很崩潰,高小勝很想哭,但高小勝沒有什麼辦法,錢難掙,屎難吃。
夏天天氣又熱,家裡也沒有電風扇什麼的,只能一邊打扇,一邊大汗淋漓地埋頭苦寫。
高小勝準備投幾篇短篇小說給雜誌社試試水,實在不行也不虧,反正就當練筆了。現在也不可能小小年紀跑到特區經商,問就是吃不得這個苦,火車一坐就是三四天,說不定還得被騙、被偷、被搶,還沒有本錢。
而且輟學也是不可能輟學的,就算到了古代都得給我上學考科舉。
不過掙錢嘛,也不寒磣,寫作成本又不高,收益還大,本來上輩子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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