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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那裡,只是為了好玩。這個地方似乎符合要求。一個大小合適的市場,可以買到相當新鮮的蔬菜,儘管這些菜可能不是附近的田裡種的,還有不錯的咖啡。有一家洗衣房,一家藥店,可以在那裡按處方拿藥,儘管他們沒有更好一些的雜誌。
當然,有跡象表明這個地方曾經歷過更好的年代。一口鐘掛在一扇櫥窗上,那櫥窗讓人指望店鋪裡會有精美的珠寶首飾,但現在鍾已經停擺了,店裡面似乎堆滿了普普通通的舊瓷器,各種罈子,桶,金屬絲編的花環。
她開始看這堆廢物,因為她選擇把車停在陳列這些物品的店鋪前面。她想她不妨步行尋找醫生的診所。但她幾乎太快就找到了符合要求的地方,她看見一座上世紀實用主義風格的、深色磚砌單層樓房,她敢打賭診所就在裡面。小鎮的醫生過去常把住房分出一部分來作為工作區,但後來他們得為病人提供停車位,於是建了像這樣的房子。紅棕色的磚頭,當然還有招牌,內科/牙科。停車場在房子後面。
她口袋裡有醫生的名字,於是拿出紙片來核對。磨砂玻璃門上寫的是牙醫H.W.福賽思和醫生唐納德·麥克米倫。
兩個名字都不在南希手中的那張紙上。不奇怪,因為紙上只寫了一個數字,其他什麼都沒有。那是她丈夫已過世的姐姐的鞋碼。O 7 。她花了一點時間才弄明白,O代表的是奧利維亞,但寫得匆忙潦草。她只能模糊地記起奧利維亞住院時為她買拖鞋的事。
不管怎樣,這對她沒用。
一個答案可能是她要見的那個醫生剛剛搬進這座房子,門上的名牌還沒有換好。她應該問問人。首先她應該按門鈴,也許有一線渺茫的希望發現有人在裡面,工作到很晚。她這麼做了,但沒有人應門,這在某種程度上是件好事,因為有一瞬間她要找的那個醫生的名字又溜到了大腦皮層之下。
又有了一個想法。是不是極有可能這個人——這個瘋病醫生,她在腦子裡決定這麼稱呼他——是不是極有可能他(或者她——像她這個年齡的大多數人一樣,她不會自覺地認為醫生可能是個女人),他或者她,是個出診大夫?那樣合乎情理,而且更便宜。給瘋子治療不需要很多醫療器械。
於是她繼續朝遠離大街的方向走。她想起了自己要找的那個醫生的名字,緊要關頭過去之後,往往就能想起來了。她路過的那些房子大多建於十九世紀。有些是木頭的,有些是磚石的。磚石房子通常是標準兩層樓,木頭房子則要小一些,一層半,樓上的天花板是傾斜的。有些房子的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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