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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中隊長見梅卉拍案而起,用震耳欲聾的嗓門兒喊道:“有什麼不敢的,惡意毆打我軍分割槽的高階軍官,我們有權將行兇者帶回去,接受審查!”
美女總裁針鋒相對道:“你所謂的高階軍官,穿軍裝佩戴軍銜了嗎?大家都不是瞎子,他同樣沒有表明自己的身份,而且還是主動挑釁的那個人,所以這件事頂多算是民事糾紛,應該交給警察來處理,而不是你們這些當兵的!”
只要不讓這幫當兵的帶走,梅卉相信有斡旋的餘地,以侯寶跟警察局長的關係,完全可以讓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姓中隊長見她是個懂法的人,馬上換了一種口吻:“陳大隊長是我們軍分割槽的重要軍官,平時負責反恐事務,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你們和恐怖分子有關,所以有權帶回去審查。”
秦烽哈哈大笑,用帶著強烈挖苦意味的語氣說:“真會給我們扣大帽子,上嘴皮下嘴皮一碰,好市民就變成了恐怖分子?上尉,你以為自己是最高法院的院長嗎,就算是,給一個人定性的時候,也得有證據!”
說話的同時,他揚了揚處在影片錄製的手機,繼續道:“你會為自己的這句話,付出代價的。”
不光是他,梅卉也在做同樣的事情,只不過她的手法比秦烽更高明,到現在都沒人發覺呢。
中隊長臉色一變:“把東西給我搶過來,一定不能讓影片傳到網上去。”
一名共和國特種兵,不問是非,直接把人定性為恐怖分子,這要是傳到網上,軍隊這些年好不容易搞起的光輝形象,會直接跌入谷底的。
所以,包括陳思成在內的所有人,都不可能坐視這樣的事情發生。
搶,無疑是最直接的方式。
幾個特種兵圍了上來,梅卉是個聰明的女人,深知不拖後腿就是對秦烽最大的幫忙,所以不等秦烽給她暗示,她就已經主動退到後面。
秦烽頓感欣慰,這樣他就沒了後顧之憂。
特種兵手裡都拿著99式突擊步槍,但秦烽很清楚,這些槍裡是沒有子彈的。在和平時期,士兵只有在打靶訓練的時候才會領到實彈,平時訓練都是空包彈。
沒有子彈的槍拿在手裡,說實話,比燒火棍還不如。
長時間以來,共和國軍方都以“槍是戰士的第二條命”這樣的準則,來培養士兵。士兵們嚴格遵守這一規章,對槍械的愛惜程度,幾乎到了一種令人髮指的地步。
所以燒火棍可以無所顧忌的隨意揮舞,不失為一件大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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