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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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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上午,不管是政府機關還是公司企業,一般來說都少不了大大小小的早會,對一週的工作安排進行統籌規劃。

而到了下午,作為市長辦公室外聯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劉秘書就要奔走於各單位,傳達會議精神和相關檔案。

顧謙非開著老爺車,跟著劉秘書的車子跑遍了法院、檢察院、市局等單位,燒掉了整整半箱油,收穫卻微乎其微。目標進行的都是正兒八經的本職工作,並沒有任何可指摘的地方。

前兩天他已經透過某些渠道獲得了劉秘書的個人資料。

此人三十剛出頭,比顧謙非大兩歲,同樣不是鷺城本地人。因為正處於事業上升期,所以還沒有結婚,一個人住在市委機關宿舍。

不同於下班之後可以享受天倫之樂的廖副支隊長,哪怕是在拼事業,以劉秘書這個年紀,要每天下班獨守空房還是不現實的,總會有一些必要的社交活動來豐富業餘生活。

所以還是得看晚上。只要看看劉秘書的私生活是個什麼狀態,就能大概知道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大奸大惡之人不會把“我是壞人”四個字寫在臉上,但是總會有卸下偽裝的時候。多少白天裡衣冠楚楚的正人君子,到了晚上就成了衣冠禽*獸甚至是惡魔。所以人們喜歡把黑夜與罪惡聯絡在一起,其中不無道理。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時間,碧水華庭那邊張太太老老實實宅在家裡帶孩子,劉秘書這邊卻加了一小時的班。如果不考慮他被犯罪集團收買的可能性,著實是個上進的優秀青年,這點顧謙非自認比不過對方。

眼瞧著市府大院裡的班車、私車都走得差不多了,劉秘書才披星戴月地離開,而且是坐公交。他哪兒也沒去,而是徑自回了市委機關宿舍。

不過顧謙非也不著急,盯梢最重要的是有耐心有運氣,別想著一氣呵成一蹴而就。那些大奸大惡之人不是傻子,相反還很聰明,不會稀裡糊塗地把自己的老底亮出來等人來收拾,只能耐心地尋找他們不小心露出的破綻。

法證之父Edmond.Locard在《犯罪偵查學教程》中說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也是偵探界非常出名的“羅卡定律”,或稱為“洛卡德交換原理”。

從法證角度來看,這是一個犯罪現場遺留痕跡的問題。但從犯罪學範疇來看,一個人只要做過惡,他就一定會留下作惡的證據。

根據法證之父Edmond.Locard的理論,證據其實一直都在,只是你能不能找到的問題。厲害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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