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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
在這裡生活了大半年,她深刻的體會到,這裡大部分的窮人,能認識世界的途徑特別很少。
因為窮,他們買不起什麼交通工具,他們的腳能走到的地方就是他們能去到最遠的地方,他們的目光所及就是他們能看到的全部世界了。
如果再不識字,那真的……慘不忍睹!
有錢人還行,他們可以讀萬卷書行萬里路。
於是她就打算在空閒時教陳歡歡認識一些生活中常用的字,讓她不用做睜眼瞎。
因為陳歡歡才十六歲,她未來的人生還很長,如果她的遺憾是不識字的話,她可以讓她沒有這個遺憾。
剛好現在就是空閒的時候,於是她就讓陳歡歡把一張方桌搬過來,放到她的面前。
陳歡歡照著做了。
她再讓陳歡歡去拿筆墨紙硯過來。
陳歡歡也照著做了。
等陳歡歡把那些東西都放在桌子上,林佳就把自己的書本放到一邊。
拿起墨條研磨了一下,然後用毛筆在上面沾了一點墨水,在紙上寫下陳歡歡三個字。
她打算先教陳歡歡認識自己的名字。
寫好之後,她告訴對方:“這三個字就是你的名字,陳歡歡。”
然後,她把筆交到陳歡歡的手中,抓著她的手,按照正常順序,再把她的名字寫了一遍。
寫完之後,她鬆開陳歡歡的手對她說:“按照我教你寫字的順序,把你的名字寫下來。”
這時候,陳歡歡才意識到,林佳在教她識字。
她緊緊的握著毛筆,激動的看了林佳幾眼,最後重重的點頭。
她還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好好學習。
可是,她第一次學寫字,根本掌握不住拿毛筆的要領,她剛寫下一筆,就感覺她的手和毛筆像是各有各的想法,她只想寫直直的一橫,但寫出來的卻是一條又粗又不直的毛毛蟲,她艱難的寫下三個字,結果寫出來的就是三坨醜醜的墨汁。
她將自己寫的字和林佳寫的字對比了一看,她感覺自己寫的根本就不叫字。
林佳讓她再寫一次,結果還是一樣。
林佳輕輕鬆鬆就能把字寫的又快又好,而她辛辛苦苦寫的還又慢又醜。
她懷疑是她太笨了,她就不是讀書人的料。
於是她放下了毛筆,有些灰心的說:“奴婢太笨了,根本寫不來……”
林佳卻笑著對她說:“你只是不熟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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