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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女主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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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盤白菜粉條,一大盤蘿蔔燉幹扁豆皮,招待大姑子吃飯。

“大寶你看,我就跟你說吧,到太姥爺家裡有好的吃。”大姑端著碟子,笑眯眯把炒雞蛋全都撥進孫子碗裡,碟子都劃拉乾淨了。

抬頭對上大子亮亮的黑眼睛,大姑滿不在乎地笑道,“大子,你看你太姥爺是大隊長,你家那麼闊,你還有雞蛋吃,你爸你媽都靠著孃家生活呢,可真有福氣,啥時候也讓我沾點兒光。”

坐在上首的爺爺瞥了她一眼,臉色有些不悅,然而大姑慣常都是這一套,裝沒看見就是了。

“我這一趟來,可不是來孃家找飯吃的,我是幫人家辦正事。”大姑一邊忙著吃飯,一邊就閒聊起來,手裡夾著菜,肩膀碰了碰陳菊英說,“你還記得劉老三媳婦孃家那個侄子嗎,不是跟我婆家那邊堂侄女,倆人看好了自由戀愛嘛,當初還是劉老三媳婦託我給搭話說的媒。”

“不是成了嗎。”陳菊英說,“我記得,你還賺了人家謝媒的一包桃酥呢。”

“嗐,別提了,退了。”大姑嘁了一聲,“卞秋芬那個死丫頭也不知咋的,當初她死活愛中了那男的,現在又死活要退婚,腦子八成讓驢給踢了。”

馮妙冷不丁聽到“卞秋芬”這個名字,一怔,頓時坐直了身體。

女主卞秋芬,細數起來,還跟馮家沾一點親戚關係的。卞秋芬是鄰村紅石村人,是大姑的婆家那邊的堂侄女,也就是馮妙大姑父的堂哥的女兒。

按書中設定,卞秋芬比方冀南小五歲,正好跟馮妙同齡。

在這個年代的農村,二十一歲還沒結婚的姑娘當真不多,馮妙十八歲結婚,在村裡就已經不算早了。你說法定年齡?嗐,農村唄,老百姓眼裡儀式比領證還正經,辦了喜事過了門,那就是正經兩口子,到年齡再補個證不就行了,或者乾脆就找人把年齡改一下。所以農村早婚現象普遍,村裡很多姑娘十六七歲就嫁人生娃了。

然而女主畢竟不同尋常。原書中,女主卞秋芬早先是個妥妥的戀愛腦,她上過初中,和同班的男配相愛了,在這個年代原主愛得要死要活,為了愛男配,連姑娘家那點臉皮面子都不要了,簡直“瓊女郎”再現,為他痴為他狂,為他哐哐撞大牆,終於衝破重重阻力跟男配訂了婚。

然而這男配卻是個妥妥的渣男,辜負了卞秋芬對他的感情。渣男騎驢找馬,吊著卞秋芬當備胎一拖好幾年,卞秋芬也就等了好幾年。按照原書情節,男配招工進城,就開始嫌棄農村的卞秋芬了,後來走狗屎運被廠領導的女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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