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四十二章 涉嫌侵權,全部逮捕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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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成見此解釋道,“警察同志,不好意思,我們倆起了衝突,所以相互鬥毆起來。”

“鬥毆?”

警察皺皺眉頭,看到現場的情況,似乎不太像鬥毆,反倒是單方面的毆打呀。

張翔如看到救星一般大喊道,

“警察同志,你別聽他胡說,這哪裡是鬥毆,你看我身上的傷哪裡像是鬥毆?”

張成自然不會承認,“警察同志,您看要不是他先動手將我的衣服都撕爛了,我怎會與他相互推搡,以至於讓他不幸摔倒在地上。”

說著張成連忙展示給警察看他衣角的破損。

警察看到後也不想再管了。

民間糾紛是他們是最不想理會的。

若是帶他們回警局去,就意味著要負責到底。

最好的結果就是現場調解,只要調解好了,就不需麻煩的寫各種記錄。

“既然如此,那你們雙方就根據各自向對方賠償一定的治療費用吧。”

張翔此刻真是有苦難辨,沒想到警察也不願意站在他們這邊。

那他這一頓打不就是白捱了嗎?

然而還沒等他準備申冤,

來的兩位警察便將張翔帶起來問道,

“你就是張翔嗎?”

“沒錯,我就是!”張翔點頭。

“我們這次來是想帶你回去調查一下,關於售賣盜版磁帶的相關問題。”

警察的話說完,張翔頓時愣在了原地,

“什麼?”

警察又重複道,

“我們接到舉報,說你在外售賣盜版磁帶,數額巨大,所以麻煩你跟我們去局裡調查一下。”“什麼盜版磁帶,我可沒有,我們都是自己手工製作的,從來沒有盜版別人的東西。“

朱春芬在一旁也解釋說,

“對對對!我們都是用自己買的裝置製作的,你要是不信,還可以去我們家裡看一看,我們裝置都在家裡呢。”

什麼盜版不盜版?

他們的東西完全自己製作,可以說別人盜版他們,怎麼能說他們盜版別人的呢?

兩位警察聽了後有些為難了,正不知如何解決的時候,

忽然一個西裝革履裡的男子走上前來。

張成定眼一看,發現對方似乎有些熟悉,

這不是當初在他這兒購買過磁帶的男人嗎?

只見男子冷聲說道,

“我能證明他們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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