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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金筆
何夕有一個說不上好還是壞的習慣。大抵是上學的時候。電腦手機都是禁品。學校不讓帶。更沒有什麼訊號。連電話卡都沒有。所以,他想要看什麼。不管是影片與資料。都是先下載到上面的。
雖然上了大學之後,就不需要了。但是這習慣卻保留下來。所以,他用了幾年的筆記本之中,有太多亂七八糟的東西了。電視電影電子書等等。甚至他今日翻找。還找到很多,他自己都沒有想到東西。
比如,不知道何年月下的東京熱。他都忘記了。
而今他的膝上型電腦,與手機之中各種雜亂無章的資料,就成為他最大的金手指。當然了,筆記本與手機本身的一些功能在這個時代堪稱神器。
對於朱元璋要他寫的兩個小冊子。何夕根據自己的印象,擬了大綱。然後從這些雜亂無章的資料之中扒出一些他自己遺忘的知識點。其實寫起來並不是太困難。
但是何夕而今面臨兩個困難。
第一個困難,就是文字原因。雖然說漢語一脈相承,但是白話文與文言文到底是不同。不過在古文運動之中,文言文與古代白話分道揚鑣。說話倒也罷了。如果落於文字,在遣文造字上需要特別雕琢。這不是寫一個節略幾百字的。而是數萬字甚至更多。
這個困難,還能克服。
但是另外一個問題,何夕卻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那就是毛筆字。
兩個小冊子,加起來也不過十幾萬二十幾萬字。用電腦處理,並不是太困難的。但是用毛筆寫下來,卻是一個大工程。而且毛筆字也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夠練好的。
更不要說,這些事情朱元璋有話在前了。不可能假手於人。只能自己寫下來。
“這該怎麼辦啊?”何夕摸著膝上型電腦的金屬外殼。這種在後世十分常見的金屬觸感。在這個時代,卻是一種特別的享受。畢竟,這種外殼處理工藝,在這個時代,簡直是天頂星人科技。
何夕想來想去,心中忽然有一個念頭。心中暗道:“這個辦法,或許是可以的。”
何夕說做就做,他立即找來徐正,說道:“我想請宮中造一支筆。”
徐正畢恭畢敬地說道:“還請何秘書示下。”
何夕一愣,不過他而今只有一個官職,那就是秘書郎。在別人稱呼之中,自然要稱呼何秘書郎。這個郎一般省略。就好像稱呼某人為某翰林,而不是某翰林學士,某翰林編修一般。
只是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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