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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桂是個沒文化的鄉下女人,有點笨,還膽小,動不動就哭鼻子,那膽小怕事的樣兒,說她跟爆炸案有關,林珉不信的,再看她一臉有苦難言的樣子,他愈發堅信她是被迫害了。
看到林珉她就開始哭了:“達令,Mark害我,喔,上帝啊,我當初真該帶著他一起跳海的,可我沒有,我選擇了生下他,事實證明我錯了,我本來早就該死的,謝謝上天讓我遇到你,達令,永別了。”
啥意思,所以是劉馬克害的她?
她要為自己辯解,林珉就會想到反駁,可她說永別,林珉就只想把她救回來。
這時一直在看熱鬧的法典招手,示意林珺過去。並對林珺說:“媽媽你知道嗎,公安說,高從文的集裝箱裡的那枚炸彈不是高從文自己放的,是劉馬克找人放的,公安還查到,我舅媽在那個時間段給劉馬克打過越洋電話。”
所以公安現在懷疑,是曹桂教唆劉馬克安裝的炸彈。
曹桂就在他們腳下,此時還在竭力辯解:“Mark是我的兒子,我怎麼可能教唆孩子去安裝彈,陰謀,這一切都是陰謀,但我太弱了,我只能被陰謀殺死。”
公安還沒見識過這種,堪稱表演藝術家的女人,全在皺眉。
顧謹說:“曹桂女士,如果你沒聽懂,我再說一遍,劉馬克不是安炸彈的人,他是來給錢的,他給了某個人報酬,那個人就在集裝箱裡安裝了炸彈,而那個人是你聯絡的,我們需要知道他是誰。”
曹桂雙手掖著睡衣,在寒風中瑟瑟發抖:“哦天啦,我不該回國的,我早就該知道,回國就會死,可我愛的人,達令,我愛的Jack和Daniel,永別了。”
林珉的腦子徹底亂了,他簡單的腦瓜子想不到太複雜,因為公安拿不出證據,此時又覺得,大概還是林珺為了要錢,跟顧謹配合,在演一出好戲。
居高臨下,他說:“小謹,公安辦案也得講證據,你沒證據不能亂抓人吧,你大嫂是個文盲,字都不會寫,哪會搞什麼炸彈,你們為了要錢,可真是挖空心思,行行行,我把錢給珺珺,我現在就開支票,你把你大嫂放了,成嗎?”
這個案子,因為影響到了經濟發展和投資,地方政府和專案組是持著不同意見的。
親人之間,林珉糊塗也就算了,還淨在公眾面前扯家裡的私事。
顧謹氣的要死,可也得公事公辦,他說:“林珉先生,通話證據充分表明,你愛人曾經教唆過她的大兒子越獄,而根據劉馬克的口供,我們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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