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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的申請和駁回都需要時間,動輒就得三個月,半年之久。
林珺目前只是寄了自己所擁有的證據和申訴信到國務院,她想拿到駁回書,至少還得三個月,拿到駁回書之後,她才能去藥監局,更換國藥準字號的持有人。
因為專利持有人是她兒子,為了小民的名譽,她無法提起訴訟,只能就這麼算了。而等那時,曹桂跟史瑞克公司也許就已經簽約成功了。
所以,藥品專利林珺可以找回來,但如果她不跟林珉打官司,就阻止不了曹桂跟史瑞克公司的簽約,她的專利能回來,可林珉賬上的錢,會被曹桂轉光的。
這也是為什麼,曹桂今天敢拿專利報來離間他們母子。
她可憐的兒子,在一無所知時,被舅媽利用完,且拋棄了。
而很多人在國內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但只要飛機一乘,跑到大洋彼岸,拿到綠卡,就等於拿到免死金牌了,因為倆國之間並沒有引渡條約,在這邊犯了事,只要不是性質惡劣到,如私造核武器,發動戰爭,發動大屠殺一類的反人類罪,是不會被引渡的。
而林珉呢,早就宣告過,說自己不會再回國了。
他是個大爺性格,趁著改開的春風,從國人身上賺了大筆的錢,但他並不想回國,他對國內只有滿心的厭憎和鄙視,而這時,一旦發現妹妹起訴他,他會回來應訴嗎?
才不會。
他會像只駝鳥一樣,呆在曹桂給自己佈置的安樂窩裡,一邊抱怨妹妹無情,一邊還林珺點本金,繼續享受他的拉菲紅酒,玩他的小口徑獵槍,打他的高爾夫,和那幫移民們一起罵著祖國,數著從祖國賺的錢,享受逍遙快活的人生。
現在的小民該怎麼做?
當然是連他大舅一起喊回來,準備應訴啦。
傻兒子還跪的直挺挺的,林珺先哄閨女:“半夏,媽媽現在好渴的,你下樓,去門口的小賣鋪給媽媽買個小奶糕回來,注意,只能到廠門口,不許跑遠喔。”
接過錢,半夏發現是一張伍元,悄悄給小民使眼色:“我也會給你買的。”
出了廠門,小女孩買了兩支小奶糕,一手捧著一個,總覺得身後有人在看自己,可當她回頭時,人來人往的大街上全是陌生人,她一個都不認識。
站了片刻,小女孩捧著小奶糕,又轉身跑了。
而正好是這個節骨眼兒,她的小夥伴二狗乘著專案組的車,被轉移走了。
從此以後,天南海北,他們或許將永無再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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