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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類人正是老頭廣泛撒網重點捕魚的那個“重點”,因為驚懼之下的他們迫切需要找到某種依賴和保障,所以往往都會慌不擇路地為此付出高額的代價。
而方至的情況更是特殊中的特殊——兩次巨大打擊接連發生,還恰好都跟自己的至親有關,就彷彿完全“應驗”了老頭的預言,讓他對此深信不疑,甚至願意孤注一擲。
這種極個別的特例對老頭來說無疑是意外之喜,是連他自己都沒料到的天賜良機,所以他相當大膽地叫出了一個數十萬的驚人高價,而方至也的確沒讓他失望,幾乎沒怎麼猶豫就麻利地付了錢。
案情說到這裡,整個來龍去脈基本已經呈現了出來。
而警察今天來找方至的主要目的是想跟受害人確認一下案發當天的細節,也就是方至那天花二十萬買下“神燈”的具體經過,用來佐證嫌疑人供詞,以便形成完整有效的證據鏈。
聽完案情和他們的來意後,方至稍稍沉默了片刻,問道:“所以他……現在已經抓到了?”
“對,”警察答道,“我們之所以會找到你,就是因為他已經供認了自己前不久曾從你這騙走二十萬的事。”
方至琢磨著眨了眨眼,又問:“那你們最開始是怎麼發現的?是有別的受害人報案麼?”
聽到這個問題,兩名警察不由對視了一眼,都覺得他關注的重點有點奇怪,畢竟大多詐騙案的受害者關心的要麼是“我的錢能不能拿回來”,要麼是“騙子能被判多久”,像他這種關心立案原因的還真是少見。
而且因為這個問題涉及其他受害人隱私,他們也不便詳細解釋,所以最後也只簡略頷首道:“對。”
方至點了點頭,見他們像是不便細說,便也沒再追問,按著他們的意思將自己那天接到老頭電話、談妥價格、取錢買燈的過程詳細說了一遍,又在對方的提問下確認了幾個關鍵細節。
全部確認完畢後,年輕警察合上了手中的詢問筆錄。
兩人正要起身告辭,年長的那位忽然又想起了什麼,道:“對了,關於你那二十萬的問題,因為你當時用的不是轉賬而是現金,所以屬於跟案件有直接關係的贓款贓物,偵查結束之後會作為定案證據隨案移交給檢察院,等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正式判決以後才能依法退還給你。”
直到聽見這話,方至才意識到自己居然到現在都沒關心過那二十萬的去向,不由愣怔了一瞬,而後趕忙理解道:“好的。”
兩名警察站起了身,方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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