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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全剁了做灶爐燃料。
喪葬大禮包,搖頭就送。
眾鬼立馬把頭點得跟雞子啄米似的,至少得熬過今晚這關。
“行,既然大家都沒異議,那就先簽合同吧。”
所有鬼心裡一咯噔,包括沒被吊起來的老兩口和小孩兒,均一副見了鬼的樣子。
祝央沒放過他們的表情,見狀咧嘴一笑,眼神中閃過一抹不出所料的算計。
老實說她打罵的鬼這麼多,也經常一口一口培訓上崗,流水線,猛鬼資格證等等關鍵詞。
可對於遊戲本質,她也不知道是什麼,有可能只是把玩家投放到鬧鬼之地,套上重重規則限制而已。
到了第二場水鬼和金髮妹子的去路,祝央才知道原來鬼怪是可以和遊戲存在契約關係的。
當然肯定不可能所有鬼都如此,尤其是那種生前受盡折磨嚮往平靜的。
但重點是契約!
契約是如何生成,是不是非得和遊戲才能建立這層關係,和玩家呢?
祝央也是抱著可有可無的心態大膽一試,沒想到結果居然這麼讓人驚喜。
不過祝央也更傾向於這種便宜僅限於這場副本之內,因為她差不多摸清了遊戲對於玩家和鬼怪兩方陣營,在設定規則的時候得遵循公平原則。
玩家在這場遊戲裡幾乎所有行動都被強制圈定在遊戲規劃好的路線內,晚上必須待在公寓,白天如果沒有祝央這種NPC甘願為她改變規則的本事,也只能拘在特定的地點。
沒道理鬼怪們就這麼輕鬆,她早上讓小男孩兒出去買早餐,一是慣性使喚人,二也是想試探一番。
結果是鬼怪居然是能出門的!
有門牆保護,可自由出入,只要它們沒打算離開屋子對付玩家,玩家也奈何不了,對比起玩家的待遇這簡直偏心偏到咯吱窩。
這壓根不符合遊戲的準則,上一場她弟弟進入遊戲,遊戲幾乎是在臨時調整了難度,把本不該進入那場的劉志給拉了進來,可見這個規則對於遊戲來說也是鐵律。
祝央猜這一場的鬼表面上這麼佔便宜,那麼自然在別的地方留下了巨大的薄弱點,甚至可能犧牲了部分規則保護。
果不其然。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沒有規則性的約束,祝央還不敢就這麼輕易用他們呢,至少得吊個十天半個月,天天辣椒水老虎凳伺候,把鬼給收拾服帖了才能上崗。
到那時候也只剩十幾天的時間,這些浪費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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