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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那麼慘,甚至在書的最後,不顧讀者的抱怨,要把倆兄弟寫死。
為什麼,就是因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來那種抹不去的優越感。
當身份對調,她擁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無所有,還多了幾隻拖油瓶,蘇小南的心理,終於平衡了許多。
“承澤,記得一會兒你該怎麼做嗎?”到了新興鄉鎮府之後,蘇小南輕勸拽了拽李承澤的手,問他。
李承澤咬了咬牙,說:“知道。”
蘇小南穿越過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剛到清水縣城的李承澤,收養了李承澤,為什麼呢?
因為他是整本書裡,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個公安,而且是在中緬邊境上,一直以來維護邊境安全的公安,他給這孩子教了很多東西,他能徒手開鎖,還能徒手自己制炸藥,要論盜竊啊,作賊啊,樣樣精通。據說,他還在雲南的時候,自己繪匯款單,就能從銀行裡騙出兩百多塊錢來。
收養他,對他好,讓他聽自己的話,為自己所用,這孩子簡直就跟個金手指一樣,對吧?
這不,蘇小南帶著自己的乾兒子,就到新興鄉鎮府的門前面了。
李承澤想起昨天他偷的那隻大鵝,轉念一想,估計蘇向晚已經把它給吃掉了,好吧,恩是恩,義是義,他雖然要犯錯,但已經彌補過蘇向晚了,對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無錯的了。
因為是週末,蘇向晚也非得帶著她的倆小傻蛋兒不可。
宋青山還得去加班,把蘇向晚放到會場之後,就趕到水庫上去了。
前幾天從宋二花那兒買了很多調絨布,蘇向晚給狗蛋和驢蛋一人做了一件調絨面的無頭小背心兒,做的時候簡單,穿上以後,倆人一個賽一個的,就像電影裡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蘇向紅從城裡要來的小裙子,頭上還有一頂小涼帽呢,黑白相間,涼帽子上還有個軟嘟嘟的小熊貓。
又白又嫩的小丫頭,見誰都願意讓人抱一下,一把摸過去,簡直不要太舒服。
熊蛋媽和陶紅武是小宋莊的村民代表,也準備要去參加選舉,倆人搶著抱小吱吱呢,畢竟小宋莊閨女少,家家生的都是兒子,小吱吱在村裡,現在可是唯一一個小閨女兒,村裡誰不喜歡多抱抱她啊。
進了鄉鎮府的大院,各村的代表都已經到齊了。
而且,今天,宋二花還專門給蘇小南約了宋庭秀,讓倆人在開完會之後,見個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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