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記住【閃文書庫】地址:www.shanwen.tw
區,屬於孟波縣管。
離這裡不遠的地方是芒信口岸,因為在200號界樁處,也叫200號口岸。
對面就是雲南的孟連縣。
一聽離國門這麼近了,我非常地高興,連忙問回國的手續怎麼辦理。
她告訴我,這裡雖然是緬甸領土,但是緬甸政府管不到。
任何國家護照在這裡都不管用。
如果想回國,那就只能持有佤邦發放的通行證和邊民證。
邊民證是發給兩國邊界上村民的,普通的人根本拿不到。
而通行證辦理不但麻煩嚴格,而且辦理時間一般都會很長。
少則3個月,多則半年。
聽到這些我傻眼了,這就是說,雖然我已經在國門邊上,但還是依舊回不了國。
這他媽是什麼事呢,都到家門口的,還不讓進了。
我於是問大姐,除了這兩種方法還有其他辦法嗎。
她說有,那就是走小路或者投案自首。
所謂走小路,就是大家口中說的偷渡。
所謂的投案自首,就是到佤邦的移民局投案承認偷渡,然後每人交幾萬塊罰款,最後遣返回國,到了國內按照偷渡處理。
也就是說,我現在回國的辦法只有一個,那就是偷渡。
可我明明是光明正大走出國門的,憑什麼回去只能偷渡?
我也不傻,偷渡是違法的,抓住了要判刑。
本來是一個受害者,怎麼變成罪犯了?
這他媽跟誰說理去呢?
我越想越鬱悶。
本來還想著,明天借大姐的電話跟國內警察說一下,看能不能把我們那些同事都救回去。
可聽大姐的意思,人沒救回去,我就先進監獄了。
算了,這個聖母先不當了。
等順利回到國內,再想其他辦法吧。
我和他們四個商量了一下,大家一致同意,還是走小路回國。
走小路回國如果被抓到,大不了按偷渡處理,但起碼還有不被抓的機會,那樣什麼事都沒有。
可如果主動投案回去,先不說要交幾萬塊罰款,回國後依然是按偷渡處理,然後抓進監獄。
連傻子都知道,走小路的風險低,收益還高。
可哪知道正是這個看似很明智的決定,卻把我們扔入了萬劫不復的境地。
大姐聽到我們的選擇後,告訴我們,她在這邊有認識的司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章繼續閱讀!若瀏覽器顯示沒有新章節了,請嘗試點選右上角↗️或右下角↘️的選單,退出閱讀模式即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