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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家的大門兩邊,各自裝著個監控,全方位無死角地拍著門前一大片,範圍覆蓋到樓梯。正是因為這兩個監控的威脅,寧大伯與大伯母才沒敢過分。
安星繞過兩人,站到寧榮旁邊。
男生比他高出一頭,身材也十分強壯,雖然比不上他沉哥有安全感,但也聊勝於無啦。
安星理直氣壯地推了推寧榮,讓他去前面擋著。
寧榮:……
沒注意到兩個男生間的小動作,寧大伯氣勢洶洶地看著眼前的兩人,大聲道:
“什麼民法典!不用跟我講這些,誰知道你們是不是騙人的!我只知道,這小子根本就不是我弟弟的兒子,不是寧家的種!”
劉芸也在一旁聲援丈夫。
“沒錯!既然當年不小心在醫院抱錯了,現在當然得換回來!房子要是給這小子,誰知道他會不會把房子賣了帶著錢跑掉!房子不能給他!”
安星撇了撇嘴。
其實,換一家人攤上這種事,劉芸的提議不無道理。
首先,當年兩個孩子是意外抱錯,所有人都不知情,直到寧家夫妻去世,真相才被知曉。
寧榮與寧家夫妻的確構成收養關係,他應當是法律意義上的第一繼承人。但從情理的角度來說,如果親兒子仍舊在世,那親兒子就活該拿不到自己父母的遺產嗎?
假如寧榮不是個好人,繼承了寧家的房子,直接賣掉拿錢跑了,那寧家的親兒子怎麼辦?
也許他永遠不知道真相,也許他知道真相後找來,既失去了父母,也再找不到父母留下的痕跡。
那麼,由寧家夫妻的親人暫時保管房子,直到寧家的孩子找到,再坐一起商量,確實是比較好的方式。
但這些假設成立的前提是——寧榮真的狼心狗肺,以及寧家其他人沒有私心。
寧榮:“我說過了,我會找到爸媽的孩子,與他商議爸媽遺產的繼承問題。到那個時候,你們做為爸媽僅剩的親人,我會邀請你們見證的。”
男生的話不疾不徐,沒有一點情緒起伏,聽著氣人得很。寧大伯的怒火更盛,梗著脖子道:
“不行,我們不同意!誰知道你會不會真的找那孩子!這房子必須得放到我們這裡,我們看著!”
安星聽不下去了,上前一步。
寧大伯和劉芸對他都有心理陰影了,下意識後退一步,反應過來後漲紅了臉,狠狠瞪著少年。
安星:“你們說的那麼好聽,先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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