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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期間,範鴻宇索性將國家大事放下了,全力謀劃自己的“經濟產業”。雖然他是重生者,但地位實在太低,除了冒險給邱明山改一篇文章,別的事,也只能望洋興嘆。範鴻宇可還沒有狂妄到以為自己可以憑藉三寸不爛之舌就能說服中央大領導接受他的意見。
不要說那樣層級的大人物,就算是能夠做到省一級乃至地區一級主要領導人的幹部,誰又是等閒之輩?豈能輕易為人所左右。
不過範鴻宇倒也沒有打算坐等結果。
既然老天爺讓他重來一回,可不僅僅只有這麼一件事可做。萬一所謀不成,邱明山依舊去職,他老子範衛國在政壇上更進一步的可能性就很小的,連帶的,範鴻宇同志本人就更加難以出頭。只是世間可為之事甚多,也不一定就非得當官才能出人頭地。
利用先知先覺的優勢賺些錢,面團團做個富家翁,亦是不錯的選擇,怎麼也比窩在宇陽縣公安局做一輩子小警察要好。
故此,範鴻宇對於和趙歌合作搞國庫券買賣,很是上心。
他自己肯定是拿不出錢來的,只能在老媽身上打主意。
範衛國和管麗梅有點積蓄,這個範鴻宇很清楚。這麼多年,範衛國和管麗梅都是幹部,雖然官位不顯,加之範衛國立身甚正,從不接受非分之財,大錢自然沒有,但二十幾年積累下來,幾千塊錢存款還是有的。
原以為說服管麗梅要費一番口舌,範鴻宇也準備好了全套說辭。不料管麗梅卻很有經濟頭腦,聽範鴻宇說明了自己的想法之後,沒怎麼猶豫就答應下來。
就像趙歌一樣,管麗梅覺得範鴻宇說的很有道理,這事還真沒什麼風險,只要小心點,虧本是肯定不會的,就是個賺多賺少的問題。
當然,管麗梅還是比較謹慎,專門請教了在銀行工作的朋友,詢問私下轉讓買賣國庫券是不是違反國家的相關規定。銀行的朋友給了她肯定的答覆,告訴管麗梅,這不違法,國家已經開放了國庫券自由流通的政策,願買願賣就行,政府不干涉。銀行也已經開通了相關的兌換業務。
這就給管麗梅徹底吃了定心丸,當即取出四千元存款,交給範鴻宇。
範鴻宇又將夏言也拉了進來,讓他找家裡拿出兩千元,加上趙歌湊的三千,合在一起就是九千,資本很“雄厚”。
趙歌辦事,倒是十分的乾淨利落,說幹就幹,從老家請來了三位後生伢子,就住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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