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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要死在這裡了,那時候他想。
恨自己一個富家子弟,什麼都不會,只能坐以待斃。
更笑綁匪綁錯了人,陶然跑了,顧家不會為了他出高額的贖金。
可是,那個人一步步從暗處走出來,打破了他的自憫。
“你手上那個人,還是別殺的好,走了一個陶然,還有他,不然你人財兩空,連一億也拿不到了。”
段初言調侃似的語氣,卻讓他突然有種感動。
這個人讓陶然先走,卻沒有拋下他。
在那之前,他從來未曾想過,居然有一個人肯為了他,放棄安全,身陷險境。
後來自然是化險為夷,那人受的傷很重,據說還被傅家帶走了。
他約略聽說過傅家叔侄的恩怨,心中很為段初言擔心了一陣。
只是,就算再怎麼擔心,自己也無能為力。
在外人看來,他是顧家二少爺,風光無限,從小含著金湯匙出生。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顧林不過是個廢物,一個離開了顧家,就什麼也不是的廢物。
再後來,他便沒再見過那個人。
連去跟陶然打聽訊息都不能。
綁架事件更讓父母覺得他是個累贅,商量好將他送出國留學,並說好等回來就結婚。
連結婚人選都有了,顧林見過那女人,跟顧家門當戶對,長得也算清秀,同樣也有著名門千金的所有毛病。
他連反對的機會都沒有。
他不甘心,不願意,不想要。
這樣的人生,並不是他自己的。
所以,他逃了。
逃得遠遠的。
走了一條跟其他人截然不同的路子。
混黑幫,打架鬥毆,甚至殺人。
第一次殺人的時候,他還記得腦漿連同鮮血從那個人腦袋上迸she出來的情景,之後的一個月,沒有一晚不做噩夢。
但總有麻木的一天,再殘忍的事情做多了,也會變得沒有感覺。
他漸漸習慣於拿槍的感覺,習慣殺人的感覺。
當年的顧家二少爺,成了殺手。
他的父母若是知道,只怕立馬裝作沒有這個兒子,並且與他斷絕關係。
事實上,在外人眼裡,顧林這個人,也確實失蹤了整整三年。
又回到這個城市,是因為接了一宗委託。
當然是殺人的買賣。
他的手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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