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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月明坐上了通往溫陵市市區的大巴車。
一個小時二十分鐘後,他到了溫陵市中級法院的大門口。
他前世常來這裡,大部分律師的發家,都是從他最為熟悉的地方開始的。
溫陵市,他的人脈、資源,一切能夠給予他事業幫助的東西都在這裡。
十幾年前和十幾年後的法院,樣子沒有什麼變化。
唯一有變化的是周圍的商鋪。
十幾年後,這裡將被興起的法律諮詢公司所佔據。
法律諮詢公司,在安月明看來,就是法律行業的擦邊產業。
律師法有規定,為了規範律師行業,最大力度地減少不正當競爭,律所一般是不能開在法院附近的。
但法律諮詢公司沒有這個限制,它們大概是在2015年往後,因為網際網路的普及才大量地興起,沒有律師協會的管制,他們就可以利用各類話術來承接業務。
特別是所謂的“低端”業務。
健身房倒閉了,找商家退錢。
學習機構倒閉了,找商家退錢。
有人欠我幾千,小几萬,找欠債人還錢。
受到工傷了,因為受傷程度不嚴重,公司不賠,找公司。
等等。
他們的話術無非是《一個月離婚,離婚不需要冷靜期》、《七天極速幫你要債!》。
在內行人看來,妥妥的就是江湖騙子,但外行人就喜歡聽這玩意。
營銷很重要,網路營銷的盤活使這類公司大量的出現。
而法律行業的大部分人都自視甚高,除了抓住紅利的那部分人,其他普通的律師,根本沒有那麼多案件來源,但又苦於行業協會的管制,無法低價競爭。
法律諮詢公司既抓住了消費者的心理弱點,專門走所謂的“低端”業務,薄利多消,又不受限制。
大量的年輕律師沒有資源,熬不住就只能被迫轉行。
安月明有良心,但不多。
在網路營銷和法律諮詢公司這兩塊蛋糕未被開發之前,他務必要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這場民告官,除了要拿下勝利以外,還要做好在輿論媒體上營銷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