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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喬青。
在感受不到李妙臻生命氣息的那一刻,我渾身都在顫抖。
不是因為難過,而是興奮。
她終於死了。
我終於不用在聽從一個女人的命令了。
所有人都知道我和我哥是李妙臻的狗腿子,就像我爸是李翰海的狗腿子一樣。
其實真正的狗腿子只有我爸和我哥。
從小我和我哥被灌輸的思想就是保護大小姐。
第一次見大小姐的時候我是想保護她的,可是後來我發現。
可是後來發現,她根本不需要我保護,她身邊有保鏢,有保姆,哪裡需要人保護呢!
而大小姐總是一副大姐的模樣指使著別人做事,我才知道,她需要的不是我保護,而是我做她的小弟。
這個小弟一當就是三十年。
而我也掩飾的很好,從來沒有讓人發現過其實我是不服的,就連我家裡人都騙過去了。
我一個男人,怎麼願意臣服在一個女人手下。
末世前我是因為需要有個好前程,願意被庇護著,雖然心裡有些不爽,可覺得這也沒什麼,畢竟李妙臻是真大方,隨便哄哄想要什麼她都會給你。
拋開她將我當成家生奴才不說,其實她對我是真不錯,要什麼給什麼,但人都是貪心的,有了物質就想要尊重。
但從小被眾星捧月的大小姐怎麼會理解這種感受呢!
面臨大學畢業的實習問題,只要我到大小姐面前訴訴苦就會被安排到公司,用不了幾年也會當上高管。
但是我想有尊嚴的活著,所以我和其他同學一樣,投簡歷,錢多少無所謂,主要是想自己做一件事。
結果我遇到了一個不錯的老闆,人看起來挺帥的,也好說話,而且還給我的同學介紹了工作。
怎麼說呢?
第一份工作,雖然只有一個月,還是挺滿意的。
說出來也不怕笑話,就是一個看倉庫的,但是老闆人很好。
不是大小姐那種對你好,而是把你當成一個人,不是命令你做事那種。
那應該是我人生活的最自在的一個月了。
誰也沒想到會進入末世,再次見到老闆的時候我才發現,她是個女生,叫李沛白。
當時我還奇怪,到底是多離譜的人會取耀祖這個名字。
重點是李沛白和大小姐是同學。
其實她們兩人性格很像,又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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