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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你說他們不是男女朋友關係,那是什麼關係?”
一旁的鄧輝愣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
“五年前,林尋跟安妙汐簽了一份合同,讓林尋假扮她的男朋友,在外面當擋箭牌兼她白月光的替代品,在家裡就是傭人,月薪3萬。”
“什麼?!”
聞言鄧輝倒退了幾步,臉上的表情更加驚訝了。
“漫漫,這是真的?”
鄧輝再次確認,隨後不可思議的目光看向安妙汐。
“怪不得!怪不得他得了重病都不肯告訴你,原來是這個原因!”
現在鄧輝終於明白了,為什麼面對安妙汐如此冷漠的態度,他還是依舊保持著熱情去對待安妙汐。
兩人一直以來居然都是僱傭的關係!
“安總,您不覺得你這樣做太過於自私了嗎?”
“這件事情是林尋自己同意的,而且我價格給的很高,我覺得這個合同沒什麼問題。”
安妙汐平淡的回答,在五年前,海浦市的平均工資才不過八千,她給到三萬的月薪已經很高了。
即使她對林尋是有一些冷漠,但她對待別人一向都是如此。
“呵,你認為沒問題?”
路漫漫冷笑一聲。
“五年來,在你的心中,難道林尋就是一個工具人嗎?”
“難道在你看來,錢可以買到一切嗎?”
“林尋患病這麼多天了,還在堅持給你做家務,變著花樣的為你做飯,你何曾關心過他?”
“這些年來,他為你做了這麼多,難道你以為用錢就可以撇清了嗎?”
“他都已經快死了啊!”
路漫漫的聲音顫抖著,也將安妙汐拉回了現實。
是啊,有些東西確實不能用錢來衡量,而且用錢來衡量感情,不一直是她最討厭的事情嗎?
為什麼這種話會從她的嘴裡說出來?
有一次安妙汐淋了雨發高燒,是林尋連夜冒著大雨從醫院將醫生請了過來,然後又熬了粥,將水果削好送到她的面前,後面的幾天也是林尋按時送熱水,提醒她吃藥。
這些事情,合同裡面並沒有規定啊。
林尋也並不是為了錢才做這些事情的啊。
“那間空房間是原本阿尋住的嗎?”
鄧輝指了指樓梯口處的一個較為破舊的空房,裡面空空蕩蕩的,一看就是剛搬走。
“這不是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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