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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尋坐上副駕駛,臉上又恢復了往日的笑容。
“輝哥,照常把我放到前面的超市就行,今天麻煩你了。”
聞言鄧輝嘴唇動了動,想要說話,最終卻沒有開口。
林尋下車後,鄧輝情緒失控,猛然一拳砸在了方向盤上。
“什麼東西!自己男朋友得心臟病都快死了,還要他去買菜做飯,有錢就可以不把別人當人了?”
林尋和安妙汐是男女朋友,但在鄧輝看來,林尋更多的時候像是一個傭人,每天回家包攬所有家務,出門在外就是安妙汐的跟班。
五年了,林尋甘願充當這樣的角色,任勞任怨,從未有過一句怨言。
鄧輝真不知道,安妙汐這個女人到底給林尋下了什麼迷魂湯。
“對不起,輝哥,我還不能跟你說事情的真相。”
看著離去的車位,林尋眼神落寞,又充滿了無奈糾結,只剩喃喃自語。
他和安妙汐實際上毫無男女感情。
兩人是僱傭關係。
五年前,安妙汐送白月光出國,她哭成了淚人。
當時街邊林尋的歌聲深深感染了她。
那天恰好林尋的穿著跟她的白月光極為相似。
她從林尋身上看到了白月光的影子。
另一方面也為了擺脫每天上門的追求者,這才讓街邊賣唱的他來充當男朋友。
兩人簽訂了一份5年的保密合約,對外名義上兩人是男女朋友,但在家林尋就是男保姆,負責家裡面的一切起居,月薪3萬。
這份薪水對於街邊賣唱一天掙百塊的林尋來說很誇張,他想都沒想就直接答應了。
換句話說,林尋被當做了一個替代品兼傭人。
“輝哥,用不了多久,我會告訴你真相的。”
林尋苦笑一聲。
昨天林尋聽到安妙汐和她的白月光通電話。
好像說那位“正主”要從國外回來了。
這樣一來,林尋這個“替代品”就沒用了,合同自然可以終止了。
但在此之前,林尋仍需扮演好屬於自己的角色。
半個小時後,林尋提著兩袋子買好的菜站在一棟別墅門口,熟練的輸入密碼。
剛開啟門,就感覺眼前明晃晃的。
壞了!
林尋心中暗叫不妙,因為今天簽訂協議的事情,晚了接近一個小時。
安妙汐應該早就回來了。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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