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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桑之前得罪的人太多。
雖然和景深籤的合同裡有保她命這一條。
加上忽悠馬輝幫她善了後,把之前能治她於死地的證據都給毀了。
但得罪了就是得罪了。
以後只要還想在京市混,就要緩和關係。
她悄悄的賣了幾家場子,套現近一個億。
換成卡和金磚送進了得罪的最狠也是最有權勢的幾家。
剩下的重要場所,不能賣了。
她感覺自己真的是遺傳了南鎮的多疑。
她沒有信得過的人,一個都沒有。
阿全之前是楊淺的人,卻算是在楊淺去國外後才跟她的。
後來南桑來了後,他就一直跟著他。
不知道是好是壞,值不值得相信,南桑也沒時間和心力去分辨。
只知道他很聽話。
而且這次馬輝被他做了的把柄,被她偷偷的留存了下來,刪去自己的,純剩阿全的。
她感覺,可以信任。
就算信任不了,有這些把柄在,有朝一日,也能威脅他為自己所用一次。
阿全懵懂道:“您這不是出來了嗎?為什麼要把場子給我啊。”
“因為地下見不得光。”南桑說:“我不待了。”
如果這次不是恰好她手裡有景深丟給她不要的場子,她可能要在裡面等待景深來找她談判。
根本沒機會讓人把南初挾持,威脅景深簽字,給自己找一條生路。
只會為了保命,把手裡有的全部都丟出去,然後一輩子待在裡面到老死。
南桑從前覺得地下真的很好。
只要無所不為,不擇手段,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她不想上去,也從來沒想過上去,就只想泡在裡面。
可經此這遭才發現,地下就是地下,見不得光。
所得的一切全都是把雙刃劍。
能拿捏別人,在自己不夠強大前,更能宰了自己。
她不能再在地下待了,這次後,也待不下去了。
她要上岸,而且是必須上岸,要沒有任何把柄的重新再來一次。
她不信,她永永遠遠,都只有輸這一條路。不到命喪黃泉,她都不信,也絕不信。
南桑說:“給你後,我不要求你記得我對你的恩,只要求你,在我有求你之時,做我的一條退路。”
殺了馬輝,除了因為他對她的侮辱。
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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