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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在之前的會議中,每位警官的態度都有所保留。“誰人都有遮遮掩掩的時候”,的確是一句至理名言。
警官們三緘其口的原因,倒不是說他們不願意盡心工作,或者看薛蓉蓉的臉色,只是這案子與普通的搶劫殺人案,有很大的不同。前一天曾到過現場的人自然不必說,他們想起死者瞪大的眼珠就有些不寒而慄;即使沒見過那屍體的人,今天也都聽說了。
如果這個謎不能解開,兇手的動機也就無從談起,更不要說抓到兇手了。
不過麥濤的一句話,在會議室裡瞬間激起了千層浪。麥濤說:“兇手要的,並不是富人的財富,很可能他的真正目的,是死者的身份。”
這句話說得相當含糊,威力也相當驚人。
“人怎麼能得到別人的身份?”
“拿到工作證件有什麼用?”
“這又不是偵探小說裡的千面人!”
人們議論紛紛,薛蓉蓉對麥濤的說法並不滿意,可事發突然,她一下子想不出反駁的言論來。
正在這個時候,會議室的門口,出現了某人的身影。
這人在門口晃盪了一下,聽裡面亂哄哄的,不知道是否該立即進去。
面向門口的劉罡明隊長,一眼就瞧見了他,“哦,小張,有什麼事嗎?進來說。”
小張是警察局檢驗科的技術人員,此時手裡託著一張報告單,聽隊長叫他,畢恭畢敬地進來,“是這樣的,薛蓉蓉隊長送來的證據已經檢驗過了,在第一現場發現的強力膠,與第二現場粘住死者眼皮的膠水,是相同的。”
絕大多數與會者包括薛蓉蓉自己,都沒聽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更讓她感到納悶的是,她不記得今天把什麼證據交給檢驗科。
劉隊長接過化驗單,掃了一眼,剛想叫薛蓉蓉解釋一下,麥濤說話了。
只見他悠然自得地娓娓道來:“這件事薛大姐和我打過招呼,就由我來說明吧。眾所周知,第二個被害者的眼皮被粘上了,這是否是個巧合,我起初不理解。另外,鑑於本案與陶曉薇死亡一案,使用的兇器和諸多細節都不相同,一時間,我們都很難斷定,兩起命案是不是一人所為。為此,薛大姐重返現場,發現了在第一現場兇手未完成的工作。
“兇手在第一案的時候,就已經制作了特定的兇器,兇器為上下兩個部分,表面上看,跟一支香水瓶子差不多,不過擰下蓋子,卻可以抽出一支鋼針。瓶子裡裝的,也並非香水,而是強力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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