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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茵,咱們學校統計好人好事,我把咱倆見義勇為的事報上去了!”
方萌很激動,聲音都高了八度。姥姥耳聰目明,一下子就聽清了。
俞茵趕緊半捂著話筒,說:“咱倆那叫什麼見義勇為,最多是幫警察撿了下東西。先不聊了,我這有事。”
她掛掉電話,果然見姥姥拉著臉一聲不吭,筷子也放下了。
“方萌老是這樣,咋咋呼呼的,那天有個警察抓賊,我們倆就幫著女失主把包撿起來了。”
姥姥重重地嘆口氣:“茵茵啊,你骨子裡像你媽,愛管閒事。但你別忘了,你媽後來……她倒是走得乾脆,留下一個屁大的孩子給我這個老太婆。你爸呢,一年不到就找了新人。誰難受?誰遭罪?只有我和你!”
姥姥說著抹起眼角。
俞茵小聲解釋:“那天真是特殊情況,抓人的是個警察,還有一個騎車的幫忙把壞人打趴下,我和方萌沒上手,就是目擊者。”
姥姥根本不聽她在說什麼:“再看看你爸,現在老婆也有,兒子也有,住著大房子,委屈你跟我一個老太太過。”
說到這,姥姥正色道:“你記著,他們住的那套房,是你媽用命換來的,有你一半!”
那套房並沒有很大,九十幾平的三居,原也是鋼廠的福利房。
俞茵父母都是鋼廠職工,按資歷分不到這麼大房子,但俞茵媽媽胡瓊被認定為見義勇為,鋼廠體恤她家有老有小,破格分給他們。
一開始只是讓他們住,住得年頭一長,又趕上房改,交了些錢變成商品房,也拿到了房本。
在姥姥的堅持下,產權是俞茵和她爸爸俞明剛一人一半。
俞明剛再婚後,帶著俞茵在那邊一起生活,新娶的老婆對俞茵還可以,生了兒子後吃穿用度上也沒虧待俞茵,相安無事了幾年。
到俞茵上小學,有次發燒沒上學,姥姥過來看她,發現俞明剛兩口子都去上班了,小兒子也去了幼兒園,就留俞茵一個人在家。
姥姥想找點藥,看到夫妻倆的主臥室上了鎖,頓時氣不打一處來,直接抱著俞茵去了醫院,看完病帶回自己家。
俞明剛幾次上門道歉,想把閨女接回去,親女兒不跟自己住,讓人說閒話。
但姥姥翻來覆去就是一句話。
“我閨女就這麼一個女兒,我要是照顧不好茵茵,將來下去了沒臉見她。”
後來終於鬆了口,讓俞茵週末去爸爸那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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