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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之中,光裡強撐著精神大睜著眼睛。
她命令自己將對周圍的注意力提升到極限,全心聆聽每一點最細微的動靜——只有這樣才多少能抵抗一下如潮水般上湧的疲累和睡意。
光裡不敢入睡,她怕自己一合上眼,就又看見那幕空氣被瞬間染紅的恐怖情景。滿地佈滿彈孔的人類軀體,像是要將全身血液都排出一樣流血不止,所有敵人連慘叫都沒來得及發出就被射殺了,那整齊劃一倒下的情景詭異得讓人心生寒意。
染血的衣服。殘留在身體上的血液濺落的觸感。爆炸。互相殘殺。慘叫……
因為自己的能力而造成的鮮血橫飛的情景,光裡這是第二次見到了。但是,心情卻跟第一次天差地別。第一次使用能力傷害別人的時候,光裡已經被逼到了絕境,為了保護自己和澤田綱吉才不得不傷害別人。那次光裡可以用這個理由安慰自己——事實上更像自欺欺人。
但是,這一次呢?
同樣是為了自保才不得不傷害別人,可為什麼心臟會像被捏碎一樣疼痛呢……
——殺人。
這個詞第一次如此現實、如此冷酷地出現在光裡的人生中。
即使毫無怨恨。即使為求自保。即使迫不得已。
她還是殺了人。
這點毋庸置疑。
而且——
即使毫無怨恨。即使為求自保。即使迫不得已……
只要殺了人,一切就回不了頭了。
這並不是說傷害一個人就比殺害一個人更值得寬恕和容許,這兩者都是社會所不能容許的犯罪行為,只不過,對大部分人來說,“幸好(還)沒殺人”這個想法或許能夠成為他們自我救贖——又或者稱為自我欺騙的最佳理由吧。
意圖殺人是世上最惡劣的情緒。祈望他人死亡的行為,是最無可救藥的惡意。因為這是無法彌補的罪孽,對於無法謝罪和贖罪的罪行,又從何討論容不容許?
“不能殺人”——這絕對是刻入了所有正常人靈魂裡的命令。即使只是想要求生,即使這是生物與生俱來的本能,也不能否認“殺人”這件事在本質上就已經是錯誤的事實。
就正如光裡此刻的狀況,假如是自己身陷危機,這時任誰都不會默默地讓對方殺死吧?排除各種特異因素,絕大部分人都會反抗,或許甚至會失手殺死對方。然而,他們接著就會醒悟到——為了生存而殺死他人,自己這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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