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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原主的記憶對上。
王強就是她父母給她找的結婚物件,現在已經將近三十歲,沒什麼文化,因為後腦勺上有一個疥瘡所以一直沒人看得上他。
而原主的父母為了十萬塊的彩禮錢就把她“賣”給了王強。
離譜,簡直離譜!
!!!有這麼做父母的?都稱不上是人!!!
就算到了現在她父母想的還是讓她回去,絲毫不擔心她在外面怎麼生活,就怕到手的彩禮錢還得還回去。
向虞之怒了,欺負人也得有個限度。
“看您年齡大所以我對您已經很客氣了,但是我奉勸一句,為人父母還是得要點臉,拿了自己閨女的彩禮讓你兒子娶媳婦,伱這是在拆東牆補西牆呢是吧?我就活該被你們拆是吧?”
“想讓我跟王強回去結婚,他也不看看自己什麼德行?你要是實在想讓他進咱家的門,你性別也別卡那麼死,他跟你一個大腦腫瘤一個小腦萎縮,絕配!”
“對了,再提醒一句,我還沒到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法盲多看看書吧。”
向父一愣,沒想到平時任人揉捏的包子突然變成了一個炮仗,過了幾秒才磕磕巴巴地問:“你是向虞之嗎?”
“是我怎麼了?我就把話撂這了,這婚我是不可能結的!彩禮錢我見都沒見過,你自己想辦法還錢吧!”
向父一口氣沒上來,“你,你,你——”
話筒的另一邊,向母把人攙到沙發上順氣,“當家的,你先別生氣,這孩子可能是因為我們逼得太緊了所以現在腦子轉不過來,你給她點時間讓她好好想想,畢竟她一個人在外面沒錢根本活不下去,你有什麼不放心的呢。”
向父一聽也是這麼個道理,於是開口道:“向虞之,我給你兩個月時間,你要是再不回來別怪我——”
向虞之沒讓他把話說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慣的臭毛病。
不行,她得離原主那一家子遠遠的,最好一輩子別來沾邊。
但向母說的話糙理不糙,沒錢確實寸步難行。
她立即翻看原主手機上的所有app,總共餘額加起來不到五百塊。
按照現在的物價她連一個月都活不下去。
所以,《偶像101》這個節目現在確實就是她唯一的出路。
她皺眉思索,起身環顧四周,最終把目光定在門口攤著的行李箱裡,在箱子最裡層終於讓她找到一沓A4紙。
開啟一看,果然是《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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