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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經濟從六世紀始,至十世紀興盛,在這個過程中離不開皇室的扶持、貴族豪強的支援、平民百姓的大範圍參與,特別是朝廷一系列興教政策更是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引進佛教,其根本用意即是加強朝廷的統治,宗旨是將其培養為“護國佛教“,日本初期的建立統一時期,佛教透過文化的傳播、寺院的建造、信徒的廣佈,在政治文化甚至經濟發展上確實起到了治國平天下的作用,助推了封建化程序。
當時皇族大多是佛教信徒,奈良時代的聖武天皇篤信佛教,他建立國分寺,並授予國分寺以土地和人民“充其供養“,他督造東大寺,建成後施給封戶五千人,水田一萬町,從而在政治上提高了寺院的地位。
公元749年,正值盛年時就退位真正皈依佛教,並在3年後親自舉行了東大寺大佛的開眼法要的法事,東大寺成為“萬寺之宗“。
天皇的身體力行,帶動了整個皇族對佛教的信奉,朝廷透過施捨和賞賜,不但提高了佛教的政治地位,還讓寺院得到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寺院經濟得以快速發展。
公元646年,開啟大化革新,實行班田制和租庸調製,標誌日本從奴隸社會步入封建社會,當時國家興寺,並給予寺院大量封戶和土地,寺院經濟開始發展。
其後由於政府獎勵墾荒,寺院役使大批奴婢和封戶進行大量墾荒,並開始兼併土地,到八世紀形成了以墾田為中心的封建莊園,當時的寺院已獲得“免課役“特權,可以自由支配土地和產品。
702年,朝廷頒佈法令,佛教與日本本土神教可以平均使用土地的標準,使得佛教與日本原始的宗教地位相當,佛教勢力向前發展一步。
723年頒佈“三世一身法“以及其後頒佈的《墾田永世私有令》,致使寺院土地規模日益發展,749年規定各寺院墾田數在500至4000之間,致使未達到的寺院大規模開墾,已達到的也以未足量的理由四處兼併,寺院土地所有制經濟開始發展壯大。
上至中央,下至地方的各家貴族和豪強也多以皇室習俗為標準,信奉佛教。他們紛紛贈田給寺院,以求得個人的來世福報或者是社會中的名譽。
特別是僧官制度在全日本的確立和推行,僧侶已經獲得與政府官員相對應的官位等級,僧侶以貴族身份可以獲取位田、職田以及奴婢,從政治上確保了僧侶的地位和權力,世俗貴族也可以擔任僧官,佛教得到了貴族的大力擁護。
同時,為了確保莊園、財產免遭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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