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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我的過去和現在(7582字)
蛇,一旦嘗過鮮血的滋味,即使暫時休眠也難以忘卻嗜血的慾望。
2XX年6月3日,清晨6點鐘,A市自宅,我的房間。
今天一大早,一陣節奏歡快的手機鈴聲比鬧鐘更早地把我從睡眠中喚醒。我在床上掀開被子起身,從床頭櫃拿起手機,看看來電顯示,微微皺起眉頭。
電話接通,傳來一個熟悉的青年聲音:「老好久不見,最近混得如何?」
我苦笑一下,反問道:「銀蛇,你跑哪裡去了?知不知道A市現在才早上6點?」
電話那頭的銀蛇吹了一聲俏皮口哨,答道:「SORRY,打攪你好夢。我在澳洲海灘度假,還有閨房寂寞的美女闊太陪伴,比當皇帝還爽,想請你一起來玩玩。」
聽到此話,我腦海浮現出銀蛇的輕浮俊臉,還有他在某個充滿陽光和比基尼妹子的海灘上與美女闊太鬼混的德行……不過,這廝雖然哄騙女人吃軟飯,但是本質不壞。至少在我待過6年的那個地方,手段和行為比他惡劣的傢伙比比皆是。
歎了口氣,我謝絕了他的好意。又聊了一會,此次通話就結束了。放下手機之後,過去幾年發生的事情走馬觀花般在我的腦海裡快速閃現了一遍。
我的名字是司空少君,今年7歲,A市商業大學附屬高中的插班生,眼下是高三暑假期間。順便,我沒有那些中二小說裡男角的莫名其妙超能力,是非常普通的正常人類男生,除了歲到6歲有6年脫離正常會的黑歷史。
我原本有個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家庭,父母都是白手起家的貿易商,經過打拼有了自己的公司生意不錯,家裡也很和睦。可是,我歲那年突遭鉅變,父母遭到某個該死的欺詐師的詐騙欠下鉅額債務,把一切財產抵押進去都不夠。
我父母向法庭起訴那個欺詐師,然而A市法庭的審判結果卻是那個欺詐師無罪。這並非法官和警方貪贓枉法,而是因為那個欺詐師是「非暴力犯罪」高手。
所謂「非暴力犯罪」,簡單說就是不使用暴力或者不把暴力作為要手段的犯罪行為。「非暴力犯罪」似乎沒有「暴力犯罪」那麼血腥,其實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有時會更大,還更容易利用法律的盲點逃避罪責甚至顛倒黑白。
我父母的案例就是個好例子,明明是他們遭到那個狗孃養的欺詐師的欺騙,卻因為對方利用法律的空子用詭計騙他們簽下暗藏圈套同,使法庭難以定罪。
我的父親無法接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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