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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程梓的眼睛亮了亮,忍不住原地彈跳兩下,兔子似的撲到它身上,把身子埋在它蓬鬆柔軟的厚毛裡使勁亂蹭,直把人家順滑的毛蹭成了亂糟糟的雞毛撣子。
人類吸貓,貓吸狗。
大狗金色的瞳孔裡閃過一絲無奈,任這隻小胖貓在自己身上亂蹭,半晌,見他蹭滿足了,才抬起一隻前爪,細心地抖掉爪墊上的塵灰,輕輕按了按他的腦袋。
“喵喵!”
程梓退後兩步,仰頭與大狗垂下的金眸對視,也伸爪拍拍它,表示哥倆好。
“嗷……嗚汪。”
大狗不太熟練地用叫聲回應,低頭與他互蹭腦袋。
一貓一狗正蹭得起勁,忽然感覺身旁投來了一束目光。
程梓背脊一僵,從大狗柔軟的皮毛裡支起腦袋,朝旁邊看去,不出意外地在不遠處的草叢裡看見一隻灰白色的兔子。
兔子體態圓潤,除耳朵尖和尾巴尖是灰色的之外,其餘地方同樣是一塵不染的白,即便蹲在剛被雨水打溼的草叢裡,身上也沒有泥點或草屑,比被它抱在懷裡啃的胡蘿蔔都乾淨。
它豎起半邊耳朵,三瓣嘴不停咀嚼著,明明沒做什麼,卻無端給人一種賤兮兮的感覺,眼裡透著狡黠。
程梓抖抖耳朵,翻起死魚眼——
怎麼我每次吸狗都能看見你?
見他看過來,兔子歪歪頭,一爪抱著胡蘿蔔一爪抬起揮揮,同他打招呼。
程梓略顯敷衍地點點下巴,表示回應。
這隻大狗叫雲雪,那邊的兔子叫踏雨,都是這家人養的寵物。不過和他們家經常走街串巷的寵物相比,主人們倒是深居簡出很多。
程梓在這兒待了兩年,也就只見過他們一次,在去年的元宵節。
他和雲雪感情不錯,主要是喜歡雲雪那一身雪白柔軟的皮毛。
一貓一狗常約著巡視小鎮,偶爾也會一起蹲守河邊的釣魚佬,雲雪負責打掩護,他負責撈東西。
至於踏雨。這傢伙一天十二個時辰有十個時辰在睡覺,剩下兩個時辰在吃。若是有人透視它的身軀,看到的估計不是胡蘿蔔就是白菜葉,蔬菜裡面沒有一滴血。
除了吃和睡,程梓懷疑它兔生裡最大的消遣就是圍觀自己吸狗。
每逢他與雲雪相遇,這隻兔子必定出現在十米之內的任何地方,比毒物十步內必有解藥定律都穩。
但即便如此,一貓一兔也從未有過具體的交流,最多見面互相點頭,就像今天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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