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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伯莎並不想穿越。
穿越之前伯莎是一名記者。雖然作為一名刑事欄目的新聞記者,伯莎的工作可謂是強度直逼程式設計師、工資相對卻少得可憐,但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生活在一個有wifi有手機有外賣有垃圾食品的時代,誰會對穿越回一百多年前感興趣?
最重要的是,原身還是個瘋子。
伯莎試圖回憶這具身體的記憶,撲面而來的念頭卻只有一個,那就是逃出去!
她的思維,她的情緒,她的記憶統統在重複著這些簡單的片語:逃出去,要自由,離開這裡!
至於其他的,由於原身的精神問題,伯莎對過去的記憶非常混亂,零碎的記憶片段讓她稍稍一想就感到頭疼。
幸而格萊思並沒有注意到這點。
《簡愛》原著中負責看管伯莎·梅森的女僕格萊思·普爾是個五大三粗、長相醜陋的酗酒中年女人。而此時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僕人大概三十歲上下,體格足夠健壯,臉上卻洋溢著發自真心的喜悅,不像是個壞人。
“伯莎夫人……你還記得多少事情?”格萊思問道。
說完她又補充:“記不清也沒關係,總會想起來的。”
事實上伯莎還真的記不清多少了。
如果不是知曉《簡愛》原著的內容,面對大腦中破碎的記憶,伯莎甚至有些無從下手。
“我記得……我的父親是英國人,很有錢,”她努力回想著腦海中的線索,“母親是牙買加當地人。我和愛德華·羅切斯特從小就訂了娃娃親,但直到我十五歲時才第一次見到他。”
所以現在伯莎·梅森二十五歲了。嗯,如果按二十一世紀算,她還年輕的很呢!
“我還有個哥哥,對我還算不錯,”伯莎繼續道,“除此之外就不記得什麼了①。”
特別是這十年來的瘋狂和囚禁,在伯莎的記憶裡只留下了“我要逃出去”這一個念頭。
格萊思看著神態從容卻也滿不在乎的伯莎,語氣再次逐漸哽咽:“已經,已經很好了,夫人!真是老天有眼——”
“好了。”
伯莎生怕她再哭起來,急忙提出問題轉移注意力:“最近桑菲爾德莊園有什麼事情發生嗎?”
格萊思罕見地沉默了一下。
雖然她沒說,但伯莎明白這樣的猶豫應該是生怕自己生氣,她便開口寬慰:“沒什麼大不了的,我現在大病初癒,心情好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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