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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著那道雪坡腳下進發,然後在斜坡上徒步跋涉200英尺,來到第一根固定繩索開始拴系的地方。暴風雪和昏暗的天色遮掩住了害死巴布的那塊礫石,可我還是不禁想象著,新落的雪下有一層冰凍的鮮血,就像是白麵包下方塗抹的薄薄一層草莓醬。我們來到了斜坡比較陡峭的部分,固定繩索就在那裡,我們只能用冰鎬挖開新堆積的雪,找到固定繩索,並把它們從雪裡拽出來。接下來,我們從帆布袋裡找出了頭燈裝備,又拿出了那個小登山裝備,讓-克洛德按照他小時候養的一隻狗的名字給這小裝置取名為“祝瑪”。他好像就是這麼說的。
J.C.仔細做了檢查,確保我已經把祝瑪牢牢鉗在理查的奇蹟繩上,我說:“真是你發明了這個小裝置?”
我的朋友笑了。“的確是我,不過是與我父親合作的成果,那時候他幫一個名叫亨利・布魯諾的法國年輕人打造一種裝置,這個人希望能借助這個裝置攀登山洞裡自由懸掛的繩索。因為這東西是給一個人做的,所以我父親沒想著去申請專利,布魯諾也沒這個打算,他把他那種較大的洞穴探險繩索上升裝置稱為‘猴子’。我決定改良一下,把這東西做得更小、更堅固,從而增加安全性,並且採用較輕的金屬打造,又增加了一個彎曲把手和把手防護裝置,這樣我們就可以把戴著連指手套的手伸進去了。另外我還設計了一個比較堅固的凸輪扣在繩索上,這樣就不用害怕失足或繩子斷裂了,瞧,就是這樣!”
“不過‘祝瑪’真的是你的狗的名字嗎?”
讓-克洛德笑只是回報給我一個更加燦爛的笑容,隨後開始使用這個機械裝置登山,我琢磨著應該把使用祝瑪登山的方式稱為祝瑪式登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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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不管是馬洛裡、歐文、諾頓,還是其他人,都用了四五個小時才能登上這面連線北坳的冰壁,尤其是遇到了我和J.C.碰到的這種打著旋兒的暴風雪的時候。在攀爬這面冰壁時,大部分時間馬洛裡差不多都是彎著腰,盡心盡力地用冰鎬在冰雪之上開鑿出新的踏腳處,因而累得筋疲力盡。我和J.C.把新冰爪的前尖刺進冰雪之中,同時藉助祝瑪向上攀登,只用了不到四十五分鐘就登了上去,在這個時間裡,我們還在半途休息了一下,懸在繩子上吃了幾塊巧克力。我們確實用到了長冰鎬,可只是在向上攀登的途中用它來插進冰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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