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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工。他模樣好,嘴甜,到哪兒都攬客。所以即便年紀小些,大家都愛用他。
陶暮白天上學晚上打工,專門找有員工宿舍的地方。下了班就直接在員工宿舍糊弄一宿。他是個脾氣特別倔的人,既然不在宋記打工,就不蹭宋家的四合院。但他每到週末還是會去宋記,帶著他打工店裡的各種西餐西點好吃的好玩的,去看宋老頭。
宋老頭每次看到他就會罵他,嫌棄他不懂事兒不務正業。於是漸漸的,陶暮連宋記都不愛去了。買了東西就往陶院長那一扔,讓陶院長幫他轉送。
等到了初三暑假,陶暮陰差陽錯的進了夜色打工。夜色的員工宿舍是劉耀為了投資,打包買的高階公寓。懶得往外租,索性給員工住。裝修奢華地段好,客廳裡還有一個大大的落地窗。站在落地窗前恨不得能看到大半個燕京城。那是陶暮從小到大住過最好的房子。而且店裡的人都特別時髦,不管是駐唱歌手還是牛郎b,一個比一個長得好一個比一個有錢,而且穿的用的都是名牌。
這些人對陶暮也好。知道陶暮是孤兒,就把自己過時不愛穿的名牌衣服送給陶暮,教陶暮唱歌教陶暮調酒教陶暮化妝,甚至還有人教陶暮怎麼勾引富婆。不過後來被老闆知道後暴揍一頓。
但是夜色的名聲很不好。有人看到他在夜色打工,回頭就在宋老頭面前說閒話。宋老頭氣的拎著掃帚疙瘩大鬧夜色。非要把陶暮領回去。那天恰好是陶暮的生日。夜色所有人給陶暮過生日。老闆劉耀甚至開了一瓶xo,大半瓶都被陶暮喝了。宋老頭找過來的時候,陶暮已經醉的不成人形。
他很不耐煩的掙開宋老頭,讓宋老頭哪兒來的回哪兒去,別耽誤他賺錢。還說宋老頭不是他什麼人,沒資格管他。他陶暮一沒爹沒媽的孤兒,連爹媽都不要他,他愛幹什麼幹什麼,誰也管不著。
那天晚上宋老頭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自個兒顫顫巍巍的走了。回到家裡就把他精心鼓搗一天才做好的一桌子菜都扔了,連同陶暮最愛吃的壽桃一起倒進垃圾桶。
陶暮事後才知道。厚著臉皮去給宋老頭賠禮道歉。好話說了一籮筐,終於把宋老頭哄好了。宋老頭讓他離開夜色,陶暮不樂意。兩人又吵了一架,陶暮很不開心的跑回夜色。又去給劉耀道歉。因為宋老頭差點把夜色砸了。
陶暮覺得在夜色裡對他最好的就屬老闆劉耀和他老婆孟齊。陶暮為了巴結大家,總是給大家做飯吃。那會兒他才十四五歲,因為長得好會說話,賣酒都比別人賺得多。他幫凱文哥代唱,一晚上唱下來光小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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