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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第七天》之後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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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出現。一位叫陳硯書的網友到我的微博上說:“《第七天》爭議大的根源是民眾對荒誕的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乃至見怪不怪,對荒誕的縱容使荒誕化為平常。”我覺得他說得很好。

《兄弟》之後我寫過散文集《十個詞彙裡的中國》,出英文版時遇到金融危機,又正逢蘭登集團合併,英文編輯遇到一系列的問題,拿到譯稿兩年後的二○一一年才出版。當時他提出更新一下資料,因為很多事例都太舊了。我再看以後,發現幾乎所有資料都有巨大的變化。我們老說文學高於現實,那是騙人的,八十年代末我寫過關於威廉·福克納的文章,威廉·福克納證明文學高於現實是不可能的,在那個時代的作家都做不到,更不要說我們今天這個時代。

表達現實的文學意義在哪裡?我用一個誰都不願意去的地方、用“死無葬身之地”來表達的,用這樣一個角度來寫我們的現實世界。如果採用另一個方法,像《2666》第五章“罪行”那樣把發生在拉美一個小城市的一百多起姦殺案全部羅列出來,篇幅會比現在還長。如果我不是從“死無葬身之地”,而是採用波拉尼奧的方式來寫現實世界,可能真的沒有文學意義了。這是我寫這部小說的初衷。

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裡寫了很多當時哥倫比亞報紙上的事件和話題,他說走到街上,就有讀者對他說:你寫得太真實了。《第七天》不能和《百年孤獨》比,馬爾克斯寫下的是一百年的孤獨,只用了二十多萬字,我只是寫下七天的孤獨,就花費了十三萬字。我深感慚愧。

其實這部小說寫了好多年,《兄弟》之後就擱在那裡了。這麼慢的一個原因是,我總是落在現實後面,但我的慢也可能是一種幸運。我不知道自己的寫作為什麼總是卡住,我可以找到自己的時間被切碎的理由,總有很多事來打斷我的寫作。但是時間被切碎不是理由,我的缺點是很不勤奮,興趣太多,總是被別的什麼吸引過去。朋友勸我別到處跑了,趁著現在身體還行,多寫幾部小說,將來身體不行了,就寫不動了。我說,將來身體不行了,我也跑不動了。作為一個作家,我知道自己這方面的缺點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我同時在寫五六部小說,還不包括腦子裡轉了十年以上的構思。

小說的敘述語言不應是作家自作主張,應該是由小說本身的敘述特徵來決定的。我寫《兄弟》有時候故意追求語言的粗俗,因為需要粗俗,如果李光頭說文雅的話,那肯定不是李光頭了。而有人批評說《第七天》的語言怎麼蒼白、枯燥無味、白開水一樣,這是我沒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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