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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諸國借來,還有少數借款,無從查明。實際開支,無非供給武人及所有政黨的需索。什麼森林,什麼金礦,什麼鐵路,簡直是擱過一邊,毫不提起。指東話西,影戤過去,難道外人果肯受紿麼?總教土地奉獻,亦可了局。段總理急不暇擇,且把那借款移用,自逞那平南政策。偏南軍堅持到底,誓與北方抗拒,一班軍閥議員,聯合攏來,先由議員擇定會所,組織非常國會,與軍閥構通意見,訂定軍政府組織綱目,即按大綱第三條雲:軍政府應由非常國會中選出政務總裁七人,組織軍政會議,行使職權。於是實行選舉,投票取決,便有七人當選,姓名列後:
唐紹儀唐繼堯孫文伍廷芳林葆懌陸榮廷岑春煊自經政務總裁,選出七人,孫文辭去大元帥職任,辦理交代,即離去粵東,自赴日本,不願為政務總裁。唐紹儀亦有事他往,未曾就職,當由岑春煊、伍廷芳等,規定政務會議條例,及政務會議內部附屬機關條例,免不得有一番手續。自民國七年五月二十日選出政務總裁,直至七月五日,始宣告軍政府成立。從此南北兩方,勢成對峙,段總理越想統一,越致決裂了。小子有詩嘆道:
欲求統一在開誠,但恃權威終不平。
我欲制人人制我,紛爭忍爾苦蒼生。
欲知南北衝突情形,且至下回再敘。
曹、章、陸三人,同為惟一之親日派,即同為惟一之借債家,而章為駐日公使,其通訊也尤便,故其效力也尤甚,特詳履歷,所以表其行跡之由來也。作者本無仇於曹、章、陸,但據報章之揭載,撮敘大略而已。然觀五項借款合同,無一非授權日人之漸,即果為林礦鐵路,及中國、交通兩銀行整理紙幣之需,而日人壟斷其間,已不足振興實業,清理財政,況其為供給武人、政黨之需要耶?大書而特書之,孰得孰失,固自有能辨之者。著書者應不忍下筆,閱書者亦不忍寓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