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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飯 (第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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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隊的印第安人被迫離開家園,沿著野獸的足跡找到新的家園時,早已有其他的部落安扎在那裡了,資源的缺乏使他們對新來者只能懷有敵意,背井離鄉的印第安人前面是戰爭後面是饑荒,他們只能化整為零,每一個人都單獨去尋找生活的手段,本來就已經削弱了的社會紐帶,這時候完全斷裂了。夏爾·阿列克西·德·托克維爾在他著名的《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有一段這樣的描述:

1831年,我來到密西西比河左岸一個歐洲人稱為孟菲斯的地方。我在這裡停留期間,來了一大群巧克陶部人。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美國人稱他們為夏克塔部。這些野蠻人離開自己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為在那裡可以找到一處美國政府能夠准許他們棲身的地方。當時正值隆冬,而且這一年奇寒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層硬殼,河裡漂浮著巨冰。印第安人的首領帶領著他們的家屬,後面跟著一批老弱病殘,其中有剛剛出生的嬰兒,又有行將就木的老人。他們既沒有帳篷,又沒有車輛,而只有一點口糧和簡陋的武器。我看見了他們上船渡過這條大河的情景,而且永遠不會忘記那個嚴肅的場面。在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沒有人哭喊,也沒有人抽泣,人人都是一聲不語。他們的苦難由來已久,他們感到無法擺脫苦難。他們已經登上運載他們的那條大船,而他們的狗仍留在岸上。當這些動物發現它們的主人將永遠離開它們的時候,便一起狂吠起來,隨即跳進浮著冰塊的密西西比河裡,跟著主人的船泅水過河。

托克維爾提到的孟菲斯,是美國田納西州的孟菲斯。我最早是在威廉·福克納的書中知道孟菲斯,我還知道這是離福克納家鄉奧克斯福最近的城市。威廉·福克納生前的很多個夜晚都是在孟菲斯的酒館裡度過的。這個叼著菸斗的南方人喜歡在傍晚來臨的時候,開上他的老爺車走上一條寂靜的道路,一條被樹木遮蓋了密西西比和田納西廣闊的風景的道路,在孟菲斯的酒館裡一醉方休。接著我又知道了一個名叫埃爾維斯·普雷斯利的卡車司機,在孟菲斯開始了他輝煌的演唱生涯。這個叫貓王的白人歌手讓黑人的布魯斯音樂響遍世界的各個角落,而他又神秘地在孟菲斯結束了自己的一生。最後我知道的孟菲斯是1968年4月4日的一個罪惡的黃昏,在一家名叫洛蘭的汽車旅館裡,一個黑人用過晚餐之後走到陽臺上,一顆白人的子彈永遠地擊倒了他。這個黑人名叫馬丁·路德·金。

出於對威廉·福克納的喜愛,我在美國的一個月的行程裡,有三天安排在奧克斯福。這三天的每一個晚上,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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