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記住【閃文書庫】地址:www.shanwen.tw
城市,如上海,但廣州不行。
洋人有“進城”權,為何不能進入廣州?
“廣州居民強暴躁急,無法保障洋人的安全。”這是清政府給出的理由。
三大條約國的外交官接受了本國國民被拒絕進城的現狀,並認為不久的將來就可以進城了。事實上,不僅是廣州城裡,就連設在城外的外國商館區域也不能說是很安全的。但這並不能全怪廣東人強暴躁急,因為洋人也相當粗暴。一八四六年曾發生過一件事:洋人嫌賣水果的攤販叫賣聲吵鬧,不僅踢翻了水果攤,還把攤販吊在商館內,附近居民聞訊趕來,要求燒燬商館,最後清軍出動,騷亂才平息。
因此,雖然進城是受條約承認的權利,但不能行使,洋人自己應負一半責任,所以外國領事們也有所抑制,態度不敢過硬。在鴉片戰爭前,洋人在中國居留和貿易,是透過清朝政府恩准而獲得承認的,所以外國商人態度比較謙虛;然而《南京條約》後,這種權利變為合法,洋人一下子傲慢起來,糾紛不斷出現。
一八四九年,當時的英國駐清公使文翰曾在虎門同兩廣總督徐廣縉就進城問題進行過談判。文翰認為,鑑於目前洋人進城有困難,這個問題決定不涉及,意思是保留這個問題,但並沒有打算放棄。清方卻把英國公使的發言理解為放棄進城權。擔任翻譯的是歐茲拉夫,他連中國方言都能運用自如,想來是文翰的發言中確實存在含糊的地方,因此,文翰受到了首相的譴責。
除了進城問題,英美全權公使同兩廣總督在廣州城內會晤談判的問題,也懸而未決。未解決的難題多,若能統統解決掉,就在外交上立了大功。帕克斯為求功利,在亞羅號事件中大賣力氣是必然的。帝國時代的列強外交官,把保護和擴張本國權益看成主要任務,把同物件國的友誼看成是次要的。帕克斯後來由駐日公使晉升為駐清公使,最後死在北京。他可能已達到了自己的願望,但很難說他獲得了日本人和中國人的好感。帕克斯駐日公使時期,一貫嚴厲推行和反對修改強加給日本的不平等條約。
文翰去任後,駐清公使兼香港總督一職由包令繼任。包令當時六十四歲,他四十三歲時當選為下院議員,主編過《威斯敏斯特評論》,是《邊沁全集》的編者,因此,雖然他是一名政治家,但文化人的身份反使他更有名。他缺乏外交經驗,但主張對清採取強硬政策。從這意義上來說,他跟年輕的帕克斯是一對好搭檔。
“不打仗才怪!”連維材一知道亞羅號事件時就這麼說。
清方負責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章繼續閱讀!若瀏覽器顯示沒有新章節了,請嘗試點選右上角↗️或右下角↘️的選單,退出閱讀模式即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