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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心。通常,早上我的工作效果比較好。
然後,我便外出吃飯。鎮上有兩家餐廳,雅辛開的那家生意興隆,來客不絕;鐵路餐廳則食物分量多,而且賣酒。我有時去這一家,有時則光顧另一家。有時我拎著麵包和起司到小館子打發午餐,有時候大門不出。我中午從不碰酒,有時小睡片刻,但休息時間最多就如此了。重要的是,我得在兩點半以前回去工作,一直做到六點半或七點;如果工作順利,我可能拉長時間。倘若一個人喜歡自己筆下的文字,並對自己肩負的使命心悅誠服,不會錯過任何可以寫下去的機會。人生苦短,不過如此,結局如何你自會明白。別讓你的茶冷掉了。
結束一天的工作後,我會心滿意足地瀏覽當天的成果,然後再次外出。當我看報紙或瞄到電視節目時,會和一些人聊聊天。對我來說,這件事有其必要,因為我一個人住,而且有意繼續獨居。我喜歡與人們碰面,閒扯打屁,喝點小酒,聽別人說說軼聞掌故,甚至自己也來上一段。接下來,我有時會去看看電影,或者看電視;有時則在咖啡館打牌,或是帶一份當天的日報早早回家。”
“你昨晚去了帳篷劇場看秀。”我說。
“這群人大概一個月前來到這裡,之後就留下來沒走,一些鎮民還是會去看錶演。”
“那個女人,”我說:“她長得有點像天使。”
“她不是天使。”他說道:“她陪鎮上的有錢貴人上床;只要給她錢,她就跟大兵嘿咻。你瞭解了嗎?”
我們沉默了片刻。他說“你瞭解了嗎”那句話的神情,讓我方寸大亂。原本耽於享樂、沉溺酒精的我,頓時從安穩舒適的安樂椅,跌坐到硬邦邦、坐起來渾身不對勁的木椅上,胸中那股嘲弄的怒火也就此一掃而空。現在,我只能坐在花園裡,望著眼前的火車站。
“書中所說的一切,我已經全拋到九霄雲外。”他說。
“可是,你還是整天抄書啊。”我說。
“那是為了錢。”
他的話中並未流露絲毫得意或羞赧之情,反而比較像是為自己把話說得這麼白,感到有些抱歉。他一遍又一遍抄寫那本書,猶如抄著學校的教材筆記。由於每天平均工作八小時至十小時,每小時可完成三頁篇幅,十天之內,他便能夠輕鬆抄完這本三百頁的書。許多人支付合理的工資給他,如鎮上的達官貴人、傳統主義者、喜歡他的鄉親,還有欽佩他用心、決心、毅力及奉獻精神的人;還有一些人,只是看見一個笨蛋堅持自己的愚行還怡然自得,因之大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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