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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這是“神道”,並不是因為以人道祀之,才以歌舞之事娛之。到了後來,戲才是演給人看的,但還是假借了樂神的名義。很多地方的戲臺都在廟裡,都是“神臺”。我們縣城隍廟的戲臺是演戲的重要場地,我小時看的許多戲都是站在戲臺與正殿之間的磚地上看的。看的都是“大戲”,即京劇。但有一次在這個戲臺上也演過梅花歌舞團那樣的歌舞,這種節目演給城隍老爺看,頗為滑稽。
每年七月半,城隍要出巡,即把城隍的大駕用八抬大轎抬出來,在城裡的主要街道上游一遊。城隍出巡,前面是有許多文藝表演的節目,叫做“會”,許多地方叫“賽會”、“出會”,我們那裡叫“迎會”。參與迎會的,謂之“走會”。我鄉迎會的情形,我在小說《故里三陳一陳四》中有較詳細的描述,不贅。各地賽會,節目有同有異,高蹺、旱船,南北皆有。北京的“中幡”、“五虎棍”,我們那裡沒有。我們那裡的“站高肩”,北方沒有。
城隍的姓名大都無可稽考,但也有有案可查的。張岱《西湖夢尋·城隍廟》載:“吳山城隍廟,宋以前在皇山,舊名永固,紹興九年徙建於此。宋初,封其神,姓孫名本。永樂時封其神為周新。”周新本是監察御史,彈劾敢言,被永樂殺了。“一日上見緋而立者,叱之,問為誰,對日:‘臣新也,上帝謂臣剛直,使臣城隍浙江,為陛下治奸貪吏。’言已不見,遂封為浙江都城隍。”這當然只是傳說,永樂帝不會白日見鬼。但這記載說明一個問題,即城隍由上帝任命後,還得由人間的皇帝加封,否則大概是無效的。“都城隍”之名他書未見。周新是個省級城隍,比州、府、縣的城隍要大,相當於一個巡撫了。都城隍不是各省都有。
《聊齋志異》以《考城隍》為全書第一篇,評書者都以為有深意焉,我看這只是寓言,寄託蒲松齡認為所有的官都應該考一考的憤慨耳。他說這是“予姊夫之祖宋公諱燾”的事情,宋燾亦未必有其人。
土地即社神。《風俗編·神鬼》:“凡今社神,俱呼土地。”其所管的地面是不大的,大體相當於明清的坊——凡土地都稱為“當坊土地”,解放前的一個保。我家所住的一條街上街的中段和東段即有兩座土地祠。《聊齋·王六郎》中王六郎後為招遠縣鄔鎮土地,管一個鎮,也差不多。到了鄉下,則隨便哪個田頭,都可立一個土地廟。《王六郎》是一篇寫得很美的小說,文長,不具引。土地本也應是有名有姓的,但人都不知道。王六郎只名王六郎,那倒是因為他本沒有名字,只是姓王,叫人“相見可呼王六郎”。他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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