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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肉圃為格④,雕柱而梏諸侯
⑤,不適也。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環⑥,截涉者脛而視其髓⑦,殺梅伯而遺文王其醢⑧,不適也。(文王貌受以告諸侯⑨。)作為琁室⑩,築為頃宮,剖孕婦而觀其化,殺比干而視其心,不適也。孔子聞之曰:“其竅通則比干不死矣。”夏、商之所以亡也。
晉靈公無道,從上彈人,而觀其避丸也。使宰人臑熊蹯,不熟,殺之,令婦人載而過朝以示威,不適也。趙盾驟諫而不聽,公惡之,乃使沮麛。沮麛見之不忍賊,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一於此,不若死。”乃觸廷槐而死。
齊湣王亡居衛,謂公玉丹曰:“我何如主也?”玉丹對曰:“王賢主也。臣聞古人有辭天下而無恨色者,臣聞其聲,於王而見其實。王名稱東帝,實辨天下。去國居衛,容貌充滿,顏色發揚,無重國之意。”王曰:“甚善!丹知寡人。寡人自去國居衛也,帶益三副矣。”
宋王築為櫱帝,鴟夷血,高縣之,射著甲冑,從下,血墜流地。左右皆賀曰:“王之賢過湯、武矣。湯、武勝人,今王勝天,賢不可以加矣。”宋王大說,飲酒。室中有呼萬歲者,堂上盡應;堂上已應,堂下盡應;門外庭中聞之,莫敢不應。不適也。【解說】
本篇是總結亡國之君的經驗教訓以為當世君主借鑑的。文章開宗明義,指出“亡國之主一貫”,其共同點是“樂不適”。所謂“不適”,即思想行為不合禮義,有悖常理。篇名“過理”,也是這個意思。文章列舉商紂王、晉靈公的兇殘暴虐,齊湣王、宋康王的昏憒狂亂,客觀上集中揭露了剝削階級的腐朽沒落和反人民的本質。但是,作者把商紂等人滅絕人性的獸行僅僅輕描淡寫地稱之為“不適”、“過理”,這種提法,反映了作者剝削階級的立場和感情。【註釋】
①一貫:一樣。
②樂不適:以不適為樂。不適,指不合禮義。
③糟丘:用酒糟堆起的小山。酒池;盛酒的池子。
④肉圃:肉林。為格:設定炮格。炮格,烤肉用的銅架(依俞樾說)。格,銅架。
⑤雕:通“鑄”(依許維遹說)。鑄柱,指鑄造銅柱,下面點火,讓人爬行柱上,墜入火中燒死。這是紂設定的一種酷刑。梏:通“酷”(依許維遹說)。虐害。
⑥刑:殺。鬼侯:商末諸侯,紂時為三公之一。鬼侯的女兒為商紂之妾。環:玉圈,古人的一種飾物。
⑦高誘注:“以其涉水能(耐)寒也,故視其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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