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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怎麼講?喂……”艾蓮站起來,可那人轉過街角,走遠了。
是的,318室沒有出租記錄,可是,昨天我們就已經知道了,有什麼……對了,這不可能……
麥濤見到艾蓮失魂落魄的樣子,想不出勸慰的話來,只得跟著劉隊靜靜地離開了。相處數年來,他第一次看到他那副德性,可又幫不上什麼忙,也是心懷愧疚。可眼下不是內疚的時候,他便專心致志地檢查賓館登記。
隨後他又連續撥出了幾個電話,忽然,像被針刺過,他在坐椅上彈動了一下,“媽的,原來是這樣啊!”
“怎麼啦?”劉隊被他這麼一叫,也趕忙湊過來,盯著電腦螢幕。
“不,不是。你看那個也沒用,還是聽我解釋吧,”麥濤得意地翹起腿,微微側著頭,饒有興趣地看著劉隊,不慌不忙地說道,“318室確實沒有記錄,但是我知道是誰把這間房子借給了兇手。”
“你說什麼?你真的知道?!”
“嗯!是這樣的,我以前就曾經聽說前臺服務員這差事很肥,當然,經理會更肥一些。原因就是,他們有方法將客人的錢揣在自己口袋裡。不過,那些大飯店的老總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只是目前解決的方案還沒有出臺。想想看,假如電腦裡一直沒有318的出租記錄,那麼屍體的發現時間就應該提前,而不是在昨天。首先,我們要回顧一下昨天法醫的報告,其中有一條說,屍體在被殺害之後,曾經被處理過,包括割下連著脖子的頭部,以及被冷凍什麼的。但不論經過了怎樣的處理,這顆腦袋確實從三天前開始腐爛的,準確時間是6月23日到24日之間。那麼也就是說,即使被害人有可能是在這個房間裡被殺害的,這顆頭顱也是在23或者24日才被從冰箱裡取出來。細一想就會發現,這房間是兇殺現場的可能近乎於零!因為,賓館裡的冰箱很小,不可能放下整個屍體,如果兇手在這裡殺人,而我們又沒有找到頭部以外的部分,只能是被他移走了。可再怎麼說,賓館也是個公眾場合,帶著一具開始腐爛的屍體離開怎麼想都是極度危險的。所以,兇手應該是在別的地方殺了人,而後把腦袋割下來冷藏,最後又帶到賓館裡,等到有人發現。但是這就和我們在現場發現的大量血跡相矛盾,但卻和另一件事吻合,艾蓮曾看見了一個身穿雨衣的人,臉部塗著迷彩油,雨衣上帶著血。而這一次的頭顱同樣沒有舌頭,會造成大量的血液湧出,很可能和第一次一樣,兇手用容器盛了這些血液,而後帶來賓館一番淋灑。這個問題放在一邊,我們回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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