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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踩一地泥腳印,如果我對她的偏頭疼倍加體諒,或至少,她讓我做什麼我都儘量去做,別那麼虛弱蒼白,她做什麼,或往我盤子裡放什麼,我都把它們吃光,不要那麼難為她,如果為了她,我做一個比較開朗的孩子,別那麼不合群,別那麼瘦骨嶙峋,稍微曬得黑一點,稍微強壯一些,像她讓我做的那樣,就好了!
或者截然相反?要是我更加孱弱,患有慢性病,坐在輪椅上,得了肺癆,甚至天生失明?她善良慷慨的天性,當然不允許她拋棄這樣一個殘疾兒,拋下可憐的他,只顧自己消失。要是我是個沒有雙腿的瘸孩子,要是還有時間,我會跑到一輛賓士的汽車底下,挨撞,截肢,也許我媽媽會充滿憐憫,不會離開我?會留下來照顧我?
要是媽媽就那樣離開我,沒回頭看上我一眼,那當然暗示著她從來就一點也沒愛過我。要是你愛一個人,她這樣教我,那麼除了背叛,你可以寬恕他的一切,你甚至寬恕他嘮嘮叨叨,寬恕他丟了帽子,寬恕他把山珍海味丟在盤子裡。
拋棄就是背叛。她——拋棄了我們二人,爸爸和我。儘管她偏頭疼,儘管現在方知她從來沒有愛過我,我永遠不會離她而去,儘管她長時間沉默寡言,把自己關在黑暗的房間,情緒失控,我永遠不會那樣離她而去。我有時會發脾氣,也許甚至會一兩天不和她說話,但是永遠也不會拋棄她。永遠不會。
所有的母親都愛自己的孩子,這是自然法則。連一隻貓兒、一頭山羊都是如此。連罪犯和劊子手的母親都是如此。連納粹分子們的媽媽都是如此。或者是弱智者的媽媽。甚至魔鬼的媽媽。只有我自己不能得到愛,我媽媽離我而去,這一事實表明我沒有為人愛之處,我不值得愛。我有一些毛病,一些非常可怕,可憎,確實令人恐怖的東西,比某些生理或心理缺陷甚至瘋癲更加令人生厭。我有某種無法補救的令人生厭之處,如此可怕,就連媽媽那樣多愁善感的女人,她可以把愛慷慨地施予一隻鳥兒、一個乞丐或者是一條迷路的小狗,也無法再容忍我,躲我躲得越遠越好。有句阿拉伯諺語說得好:“任何一隻猴子在母親眼裡都是瞪羚。”只有我除外。
要是我也可愛,至少有一點點可愛,像世界上所有母親眼中的孩子,甚至最醜、最淘氣的孩子,甚至那些被逐出校門、有暴力傾向、心理不正常的孩子,甚至用把菜刀把爺爺捅了的惡小子,甚至性變態狂,有象皮病,在大街上拉開拉鍊,拿出自己的物件給姑娘們看……要是我聽話,要是我按照她千叮嚀萬囑咐的那樣去做,該多好,可我像個傻瓜不聽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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