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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學人物,情節,時間 (第4/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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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的光環,在20世紀上半葉像傳染病一樣迅速地在作家之間傳播。或者這是由於一股天真而又庸俗的人文主義熱情支援了那種認為任何地方的人們本質上都相同的觀點?或者這也許可以歸因於西方文學相對於讀者群較小的邊緣文學的霸權?

最為普遍認同的原因是在小說創作過程中,文學人物掌管了情節、背景和主題,這也剛好是福斯特所宣揚的觀點。這個觀點在有些方面近乎於神秘,成了許多作家的信條,他們將之看作好似上帝本身的真理。他們相信,小說家的首要任務就是發明一個主人公!一旦作者成功做到了這一點,主人公就會像戲臺上的提詞員那樣輕聲地向小說家講出小說的整個過程。福斯特甚至建議,我們小說家必須向這個我們將要在書中敘述的文學人物學習。這個觀點並未證明真實人物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它只是顯示了許多小說家在開始動筆寫小說之際並不清楚他們的故事,而這是他們能夠寫作的惟一方式。再者,該觀點還指向寫作活動以及閱讀活動最具挑戰性的層面:小說事實上既是藝術品,也是工藝品。小說的篇幅越長,其作者就越難安排細節、將之全部記在心裡,並且成功創造一種對於故事中心的感受。

這樣的觀點將主人公及其特徵置於小說的核心,被天真地、不加批判地加以接受,在創造性寫作課上被當做規則和方法加以傳授。我在準備本系列演講過程中,在美國的一些大圖書館看書,做研究,發現很少有人宣告,我們所謂“人物性格”是一個歷史建構。就像我們自己心理的或情感的結構,文學人物的性格是一個我們選擇相信的技法。就像我們在實際生活中閒聊有些人的性格,那些稱頌文學主人公難忘本性的高談闊論往往不過是空洞的辭藻。

允許我坦率直言,因為我相信小說藝術的根本目標在於呈現精確的生活描述。人們實際上並不具備那麼鮮明的性格,就像小說中描繪的那樣,特別是我們在19世紀與20世紀小說中看到的那樣。寫這段話的時候,我已經五十七歲了,我從來沒有發現自己符合我在小說中—準確說在歐洲小說中—遇到過的性格型別。進一步說,人物性格對我們生活的塑造並不像在西方小說和文學批評中表述的那麼重要。性格創造應該是小說家的首要目標,這樣的說法不符合我們所知道的人類日常生活。

然而,具備一種性格給人物賦予一種鮮明性,就像文藝復興之後油畫具備的個人風格:讓個人與其他人區別開來。但是比小說主人公們的性格更具決定意義的是他們如何融入周圍的景觀、事件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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