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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一直努力在伊斯坦布林建立一座博物館。十年前,我在寫作工作室附近的楚庫爾主麻區買下了一座廢棄的建築。在建築師朋友們的幫助下,我慢慢將這座建於1897年的建築改造為一個博物館空間,看起來很現代化,反映了我的趣味。在同一時期,我一邊寫小說,一邊留神關注各種物品,二手商店的、跳蚤市場的、熱衷收藏的熟人家裡的。我在尋找那些在我想像中從1975至1984年住在老房子裡的虛構家庭使用過的物品。我的工作室逐漸擠滿了各種舊藥瓶、一袋袋紐扣、國家彩票券、撲克牌、衣服和廚房用品。
這些物品有許多(比如一隻溫柏木的擦菜板)是我在衝動之下購買的。我打算在小說中使用這些東西,我想像著適合它們的處境、時刻和場景。有一次,我在逛一家二手商店的時候,發現一件淺色的裙子,上面裝飾有橘色玫瑰和綠葉子。我認為這正好適合小說女主人公芙頌。我把裙子擺在眼前,開始寫芙頌身穿這個裙子學開車的場景細節。還有一次,我在伊斯坦布林的一個文物商店裡,發現了一張1930年代的黑白照片。在我想像中,它展現了某一小說人物早年生活的一個場景。我決定以照片中的物品講述我的故事,甚至把對照片本身的描述也插入其中。不僅如此,我還計劃把我自己的秉性或者我母親、父親和親戚們的秉性賦予我的小說人物,我在好幾部小說中都是這麼做的。為此,我會選擇那些屬於家人的各種物品,那些我喜愛並惦念的物品,將之擺在面前,加以詳細描寫,使之成為我故事的組成部分。
這就是我創作《純真博物館》的經歷—發現、研究、描寫那些啟發我靈感的物品。有時候我也會採取不同的步驟:在商店搜尋小說內容需要的一些物品或者在藝術家和手藝人那裡定製。至2008年小說完成時,我的工作室和家裡都堆滿了各種物品。我決定建立一座真實生活版的純真博物館,如小說描寫的一樣。但是這座博物館並不是我現在的話題。我想要說的既不是收集物品以構成一部小說,也不是回憶這些物品作為出發點。我打算集中討論人們為什麼把真實的物品—繪畫、照片、衣物—與小說相聯絡的原因。我的第一個觀察涉及小說家的嫉妒:那種對畫家的半隱秘的、也許是無意識的羨慕,我前面在談論畫面和物品時提到過。與海德格爾所指的藝術品的“物性”(thingness)相對,我要說的是人們閱讀小說時產生的不足感—這種感覺源自這樣一個事實,即小說需要讀者想像力的主動參與。
我們來試著描寫我們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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