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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路,實在堪稱“生財之道”。
何況半島的南部還是乳香和沒藥的產地,儘管不是世界上唯一的。作為香料和藥膏,這兩種橄欖科植物的樹脂對於許多文明古國都至關重要。希伯來人用它們來祭祀神靈和養顏治病,羅馬人用來掩蓋火葬時產生的惡臭,埃及人則用來製作最好的木乃伊,結果其身價竟至於幾近黃金。[2]
有了乳香和沒藥,又有了希賈茲商道,養駱駝的貝都因人很便當地就把自己從牧民變成了半遊牧半商貿民族。實力雄厚的部落組織起商隊,那些穿燈籠褲、腰間插著彎刀的散兵遊勇則成為嚮導和保鏢。這對於騎慣了駱駝走慣了遠路的他們來說,顯然並不存在轉換身份的困難。
商隊是規模龐大的,最多時據說人員可達三百,駱駝可達二千五百頭,上千駱駝則很可能是標準配置。這樣一支浩浩蕩蕩的隊伍行走在漫漫征途,就不但需要安全,也需要沿途的補給。前者使商隊變成了武裝集團,後者則催生了城市經濟。而且,這些城市也有著獨特的稱號——它們被學術界恰如其分地稱為“隊商城市”。[3]
隊商城市是由商站發展而來的,儘管其中也有一些曾經是猶太人的農墾區。事實上,綠洲上的村落原本就是遊牧民獲取農產品的園圃,現在變成商隊的中轉站和補給站同樣順理成章。當它們由於需求的增長變成旅店、商鋪、作坊和農貿市場的龐大集合體時,站點也就變成了城市。
這樣的城市當然規模有限,但對於阿拉伯人來說卻意義重大。因為正如本中華史第二卷《國家》所指出,史前與文明的分界在國家,國家的標誌在城市。也就是說,一個民族一旦建立了城市,他們的國家和文明就遲早要誕生。
何況商道上的城市不是一個兩個。作為商隊必須停下來歇腳打尖,購買便鞋、馬鞍和盛水皮囊的站點,它們從南到北接二連三,就像古埃及的城邦——諾姆。只不過,把諾姆像珍珠一樣串聯起來的是尼羅河,把隊商城市連綴起來的則是希賈茲。由商道而非河流創造歷史,正是伊斯蘭文明的獨特之處。種種奧秘,可謂盡在其中。
不妨來看麥加(Mecca)。
作為穆罕默德的出生地和伊斯蘭教的興起地,當年的麥加並無今日之景象。那時,這座其貌不揚的小鎮坐落在乾燥而多沙“沒有莊稼的山谷”之中,令人絕望地被兩重荒涼無樹的群山環繞。用石頭或幹磚——曬乾而非燒製的磚塊砌成的平頂屋構成了它擁擠的居民區,只有城市中心開闊廣場上的一眼聖泉和一座神廟,才暗示著它必將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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